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全文)

发布时间:2014-05-12 16:15:00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本币结算,中方愿,安理会改革,航天器发射,台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土库曼斯坦总统库尔班古力·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于2014年5月11日至13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举行了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别尔德穆哈梅多夫总统分别举行了会见。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各领域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建交22年来各领域合作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强调2013年9月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标志着中土关系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基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中土战略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望,双方声明如下:

双方指出,中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是正确的历史选择,符合两国及两国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为全面推进双方各领域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双方将继续把发展两国关系作为各自外交政策的优先方向之一,积极发挥两国高层交往对推动双边关系发展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巩固政治互信,加强战略协作。

双方将继续相互坚定支持对方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所做的努力,不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和团体,并禁止其活动。

土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土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做的一切努力。

中方重申,支持土库曼斯坦人民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土库曼斯坦领导人和政府为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经济、促进民族和睦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支持土库曼斯坦奉行永久积极中立政策,反对任何外部势力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干涉土库曼斯坦内政。

双方高度评价中土合作委员会及其分委会对深化双方务实合作起到的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商定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沟通与协调,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土库曼斯坦建设“强盛幸福时代”发展战略的对接,实现共同发展繁荣。

双方将共同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开展合作的方式并启动具体合作项目。

两国决定继续努力,深挖经贸合作互补潜力,努力扩大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为提升两国贸易额创造良好条件,丰富商品(服务)种类,建立两国商业机构之间的直接业务联系。

双方鼓励两国金融机构加强合作,继续推动扩大两国本币结算,为贸易和投资提供便利。支持两国商业银行机构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互设机构。

双方愿进一步扩大两国间航权安排,鼓励两国指定空运企业增开航线航班。

双方愿在铁路领域开展技术合作,研究中国铁路企业参加土方倡议的跨境铁路建设项目,以及建设连接两国跨境公路的可能性。

双方指出,中土农业合作潜力巨大。双方愿在农业科技、农机、棉花和小麦等农作物育种、试验示范和种植方面加强合作,鼓励和支持两国科技及相关机构在马业,以及牛羊育种、养殖、加工和贸易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双方愿积极发展航天领域合作,推动签署两国航天部门关于和平研究与利用外层空间的合作协定,探讨建立中土航天合作机制。双方将共同促进遥感卫星、通信卫星、航天器发射服务、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研究制定遥感卫星项目合作路线图,为土方在其遥感卫星发射之前以优惠价格获得中方遥感卫星数据提供便利,共同推动双边航天合作务实发展。

双方认为,能源合作有力促进了中土各自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土高水平战略互信的充分体现。双方愿继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展长期稳定的能源合作关系。

双方将共同努力,确保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A、B、C线顺利稳定运营并足额供气;尽快启动D线建设并争取2016年建成通气,将两国天然气供气量提升至650亿立方米/年的新水平。

双方将推动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右岸天然气田二期开发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土库曼斯坦“复兴”气田二期300亿立方米/年天然气产能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度。

双方愿在当前合作基础上拓展合作领域,开展油气加工、炼化合作以及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合作,打造全方位能源合作格局。

双方将加快建立中国-土库曼斯坦天然气管道等两国大型天然气合作项目安全运营的合作机制。

双方愿在互利基础上开展钾肥生产领域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三股势力”、贩毒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是对两国和地区安全稳定的重大威胁。

双方将发挥中土合作委员会安全合作分委会对两国执法安全合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全面扩大两国执法安全和其他相关部门间的对口交流,加强双方在情报交流、引渡、案件协查、大型活动安保、网络安全、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双方将继续扩大两军高层交往和团组互访,增进军事互信,拓展两军军兵种交流,加强人员培训、军事技术等领域合作。

双方强调,人文合作与民间友好交流是促进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重要保障。双方相互支持对方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及互办文化日,推动文艺团组互访,加强博物馆和档案馆间交流。双方支持民间友好团体加强交流与合作。

双方将加强互派留学生和语言教学方面的合作,为在本国推广对方国家语言提供便利。双方支持两国高校建立合作联系。

双方将推动两国学术机构间加强合作。

双方将加强两国体育主管部门和协会间的合作,鼓励在双方商定项目上开展运动队、教练员和专家之间的交流。中方愿协助土库曼斯坦举办2017年第五届亚洲室内与武道运动会。

双方将促进两国旅游主管部门和企业建立直接联系,为双方公民赴对方国家旅游创造良好条件,并欢迎双方旅游业经营者相互参加对方国家举办的主题推介展会。

双方愿积极推动两国地方间开展务实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省州和城市建立友好关系。加强西安市和马雷市全面合作,推动山东省和列巴普州,陕西省和阿哈尔州建立友好关系。充分利用中国-亚欧博览会平台,加大土方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作。

双方强调,中亚国家拥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国际社会应尊重中亚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

中方高度评价土方在维护中亚地区安全、稳定与发展方面所做的努力,愿同土方在双边及多边框架内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区域性和全球性挑战,为促进本地区乃至世界的持久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应有贡献。

双方强调,中亚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同阿富汗局势密切相关。双方支持国际社会在尊重阿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重建阿富汗的努力,并愿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参与阿和平重建进程,为推动建立一个和平、稳定、独立、发展的阿富汗而不懈努力。

双方愿继续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多边合作,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接触与协商,为两国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共同应对全球性及区域性挑战。

双方支持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和推动国际合作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支持联合国及其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以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

双方一致认为,安理会改革应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代表性,让更多国家有机会参与安理会决策。安理会改革应着眼长远,通过民主协商,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并达成最广泛一致。

双方支持联合国中亚地区预防外交中心在土库曼斯坦开展工作,支持土方提出的有关能源、交通、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国际倡议。中方赞赏土方举办2014年能源安全国际会议,支持土方发挥地区国际交通走廊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土库曼斯坦总统

习近平(签名)    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签名)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二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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