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有了政策框架与蓝图

发布时间:2018-06-06 17:55:00 | 来源: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 | 作者:周宏春 江晓军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乡村,振兴,发展,农村,脱贫

作者:周宏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江晓军 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生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8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下文简称《规划》)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新时代“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未来三年将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攻坚战的交汇期,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

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乡村振兴的本质内涵是乡村现代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实施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既是从我国当前最核心、最根本、最急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出发的极具现实针对性的目标要求,也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密相联,集中体现的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审视并振兴乡村产业、农民及乡村社会,就要跳出“三农”看乡村,跳出“三农”出方案,真正解决“三农”问题。乡村振兴,是乡村社会经济的全面重构,不仅仅是农村振兴;乡村产业不等于农业,乡村不等于农村。乡村振兴,也是乡村现代化模式与路径的选择。部署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实现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相得益彰,良性互动,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举措,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精准扶贫,是“三农”工作的近期重点。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了全面部署;乡村振兴,在十九大上被提升到战略高度,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长久政策支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为艰巨、最为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发展后劲也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因此,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解决好“三农”工作的近期重点,也是难点。大力抓好精准扶贫脱贫工作,集中力量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种种困难,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既可以营造守望相助、协力奔小康、同心谋富裕的社会氛围,营造关心贫困地区、关心贫困人口,代表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的执政氛围,也可以塑造合力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全部脱贫是最“硬”的指标、最难啃的骨头。因此,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面临的一个重大考验就在于能否实现最后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

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相辅相成,需要统筹推进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两者密切相关、相互统一,互为补充进而相互促进,抓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统筹谋划、科学推进,是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和保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从《规划》和《意见》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角度来审视,脱贫攻坚既是乡村振兴的要义之一,更是阶段性的重点任务。可以说,没有农村地区的脱贫,就没有全面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打不赢,乡村振兴也就无从谈起。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再接再厉、精准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确保坚决打赢脱贫这场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乡村振兴是个大战略,能为精准扶贫脱贫提供内生动力、造血机能和路线图。脱贫不是乡村发展的最终目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才是亿万农民的向往与追求。乡村振兴的过程,实则就是创新乡村发展理念,深化乡村改革,振兴乡村经济,释放乡村发展活力,完善公共服务、全力补齐发展短板,振兴农村文化、加强乡村治理,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党的建设、夯实战斗堡垒的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优先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使扶贫工作更加有前台支撑和后台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必须与乡村振兴的时间和节点吻合,必须符合乡村振兴的方向和路径,必须契合乡村振兴的目标和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力求做实事见实效

规划是纲,纲举才能目张。《规划》和《意见》重在顶层设计、整体规划,是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的纲领性文件;必需在确保党的领导下,做实事、见实效。

要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抓紧编制各地乡村振兴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做到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制定乡村规划,最重要的是不能把在城市积攒多年的规划经验和做法,简单移植到乡村去;而要认清乡村社会的治理模式与城市有着很大差别,居民对农村的空间、形态和功能要求和城市完全不一样,有自己的发展逻辑和秩序。应充分考虑空间差异性、社会差异性、文化差异性,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要意识到规划不仅仅是空间问题,还有公共政策的属性乃至法规的特性。要加强规划制定的科学性与严谨性,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引导城市资源有序流向农村,防止出现掠夺性的开发,甚至短期行为,要尽可能做到现今的投资不仅能在短期改变农村面貌,更能为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要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着重解决解决乡村振兴中资源要素流动问题,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破题乡村振兴的关键,是各种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要依托现有资源和优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的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各项措施的系统构建与相互支撑,让沉淀的资源要素真正“流动”“活化”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汇聚起来。乡村振兴是需要真金白银投入的大战略,务必强化投入保障,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提升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和“造血”能力,统筹经济、生态、文化、伦理协调发展,积聚乡村发展新动能,推动乡村振兴走向全面小康的康庄大道。

要狠抓落实,加强监管。乡村振兴不是一句口号,精准脱贫也不是一句空话,要力求做实事、见实效。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健全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责任制,理顺涉农部门的职责分工,下决心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做到深入群众,真心依靠群众,真情关爱群众,真诚服务群众,提高农村工作本领。要有打阵地战、打持久战的决心,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万丈高楼平地起。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脱贫攻坚,都是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不能掉以轻心,也切忌急功近利。必须统筹乡村振兴与精准脱贫的有机衔接,将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和原则融入具体的精准脱贫计划和行动之中,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更好地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首先从精神上脱贫、永久脱贫,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和脱贫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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