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港澳投资者交通运输领域投资将进一步放宽

发布时间:2019-03-12 15:20:56 |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王轶辰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运输部,投资者,交通运输,实施意见,共同配送

本报讯 记者王轶辰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为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该部正研究制定《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形成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更好支撑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

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推动对外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建设,加快构建高速公路、干线铁路、快速铁路和西江航运干线等广东出省通道为骨干,连接泛珠三角区域和东盟国家的陆路国际大通道。构筑大湾区快速交通网,完善区域城际轨道网,推进深中通道建设,确保虎门二桥年内建成通车。

同时,珠三角港口群国际竞争力也将进一步提升,优化大湾区港口资源配置,完善国际航运功能,全面提升国际航运枢纽地位,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级港口群。世界级机场群建设进入快车道,推进粤港澳三地机场协同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

在日常出行方面,立足于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大湾区的口岸接驳设施和联运服务将形成一体化,广、深、港、澳等城市间的高速客船航线更加密集,海陆空联程联运更加便利。在物流方面,构建现代货运物流体系将成为主题,将加快构筑大湾区对外货运物流体系、城市群快速货运体系和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共同构成的多层次、高效率、低成本货运物流体。而港澳投资者在交通运输领域投资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和行业准入限制或将进一步放宽甚至取消,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充满活力的世界级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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