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彪:构建“一带一路”包容性全球价值链

发布时间:2019-07-25 09:38:20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刘志彪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价值链,物流金融,炼化一体化,一带一路,包容性

包容性全球价值链(GVC),是新一轮全球化趋势下我国对全球价值链规则体系的新认识和新主张,是对目前经济全球化中全球价值链规则体系的完善。它主张GVC下的合作与共赢,包容与接受,开放与发展。

构建包容性的GVC,需要中国由商品要素开放转向按国际规则开放,由遵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向主动参与、维护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和严格执行转变,推动世界经济迈向更加创新、更具有活力的新格局。

崭新的包容性的GVC,将成为中国高水平、全方位开放的新空间、新纽带和新载体,是中国经济增长实现中高速、产业发展迈上中高端的基础。

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凸显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眼光超前性和地位的重要性。当今中国贸易结构的多元化趋势已经开始显现。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国对美国进出口1.7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其中对美出口1.35万亿元,同比下降2.6%;自美进口3993.8亿元,同比下降25.7%。与此同时,中国正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积极开拓东南亚和欧洲市场。上半年中国对欧盟进出口总值为2.3万亿元,增长11.2%;对东盟进出口总值为1.98万亿元,增长10.5%。

欧盟在对华全球贸易排行榜中,已于2004年超过日本和美国,跃居首位。而且,这个排行榜中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变化,就是东盟和美国的进出口总值差距,在半年里超过2300亿元。如果这一趋势延续下去,美国的对华贸易全年或将排在欧盟、东盟之后,处于第3位。

上述情况说明,“一带一路”倡议是党中央就中国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一种高瞻远瞩的宏大布局和顺势决策,是新型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的一种全新的空间开放观,是中国全面转向向东开放与向西开放并举的一种新发展格局。这一倡议将极大地影响或决定当今和未来中国经贸走势,决定中国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

当前亟须构建包容性全球价值链

过去几十年中,中国经济开放的主要特征,从地理位置上看是向东开放,是加入由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所主导的全球价值链(GVCs)进行加工制造和出口活动。这一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我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当今世界潮流和趋势下,现在我们注重“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向西开放,强调的是在继续嵌入西方国家跨国公司主导的GVC的同时,主动创建各种自主性比较强的GVC,把我们过去在欧美主导的GVC下进行国际代工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经验和教训,以及相应的制度创新成果运用到“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中去,不仅要给中国经济转型发展创造新动能,而且能够带动“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发展。

这就是说,我们要加强与沿线各国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等方面的通达体系建设,构建基于GVC的各种连接关系,使不同国家之间、城市之间形成相应的贸易和投资活动的链条。沿“一带一路”倡议构建GVC,是全面建设呼应“一带一路”倡议的微观经济机制的基础工作。“一带一路”倡议下如果我们不去全力建设GVC,那么中国企业依据什么走出去?沿着什么方向走出去?走出去以后干什么、与谁联系?发生了经济风险和利益纠纷之后怎么办,由谁来协调和仲裁?这一系列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得到解决,国家之间就不可能形成各种正常的经济技术联系,也没有足够的利益纽带来实现“一带一路”倡议的目标。

沿“一带一路”倡议不仅要构建GVC,而且这种GVC在性质上必须是基于公平贸易的,是全球各国各参与主体都能受益的包容性GVC。在2016年的G20峰会上,中国政府努力推动G20安塔利亚峰会上提出的有关构建“包容的GVC”的倡议,主张要不断凝聚成员共识,加快构建协调、包容的GVC规则体系。这是当下逆全球化趋势盛行的背景下,重构国际贸易规则的长期而重要的目标之一。

包容性GVC,是新一轮全球化趋势下我国对全球价值链规则体系的新认识和新主张,是对目前经济全球化中全球价值链规则体系的完善。它既不意味着我国要全面放弃由西方主导的全球价值链,也并不是说要颠覆既有的价值链治理规则,而是主张GVC下的合作与共赢,包容与接受,开放与发展。其包容性表现在对企业来说,这种GVC应接受和欢迎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不同规模、不同技术水平和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为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嵌入GVC的公平而开放的通道,扫除它们所面临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对市场和产业来说,应优化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反对各种形式的垄断,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和技术诀窍,发展基于先进技术的产业集群。而在宏观的治理层面,则应面对当前逆全球化趋势的严峻挑战,更应坚定维护WTO所主导的多边贸易体系,加快改革、创新和完善WTO、G20等全球经济治理平台,提高GVC在国家之间的协调性和包容度。

包容性全球价值链对中国的影响

沿“一带一路”倡议构建包容性的GVC,需要中国由商品要素开放转向按国际规则开放,由遵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向主动参与、维护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和严格执行转变,推动世界经济迈向更加创新、更具有活力的新格局。这种包容性的GVC,对中国发展来说,具有下列明显的特点:

第一,这是鼓励中国企业加快向产业链中高端升级的GVC,有利于中国企业从GVC的底部向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网络品牌、物流金融等高附加值实体服务活动转型。未来如果我们把“一带一路”倡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结合起来,那么长江经济带城市群尤其是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将会成为总部经济集聚地区,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可以成为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的配置地区,长江经济带上游地区可以成为全球价值链上端的跨国企业总部的商务地区、会议中心、休闲胜地等。这当中,一部分制造能力可以在总部地区指挥控制下,广泛地配置到“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

第二,这是鼓励中国企业“两头在外、双向开放”的GVC,有利于中国企业通过GVC中的微观治理机制,向世界输出我国丰富的、具有竞争力的制造产能,也可以通过这个GVC引进中国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和要素。中国民营企业这些年来已经加快了在这方面的资源配置,各种投资项目进展很快。如江苏红豆集团在柬埔寨的工业园投资建设项目,浙江恒逸在文莱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是文莱迄今最大的实业投资、也是中国民营企业海外最大投资建设的项目之一,今年内将投产运营。浙江青山实业集团在印尼建设青山莫罗瓦利园区和纬达贝园区,总投资额将超过150亿美元。

第三,这是一条可以背靠正在形成的强大国内市场,吸引全球高级、先进的生产要素的GVC,有利于我国发展创新经济,为产业迈向中高端服务。中国过去的比较优势是物美价廉的生产要素,在欧美控制的GVC下主要做低端制造业,研发和设计都是事先做好的,中国企业只是进行加工装配制造,在这种国际代工模式下学不到真正的自主技术和技能。现在要素低价这个优势随着国内发展程度的提升正在逐步衰减,而新的比较优势也随之崛起,它就是中国日益壮大的国内市场规模。形成中的强大国内市场既有利于促进中国企业取得规模经济效应和国际产业竞争力,又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办企业,广泛吸收东道国的知识资本、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形成新的全球分工或产品内分工格局,使中国企业从GVC低端的成员,成为全球创新链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建设包容性全球价值链要求调整经济政策

崭新的包容性的GVC,将成为中国高水平、全方位开放的新空间、新纽带和新载体,是中国经济增长实现中高速、产业发展迈上中高端的基础。显然,沿“一带一路”倡议形成的基于内需的GVC,随着治理结构的不断创新和完善,也会极大地影响中国制造业的振兴和发展进程,它将助推经济加速进入创新驱动发展新阶段,从而给中国制造安上“聪明的脑袋”和“起飞的翅膀”。为了形成这种GVC,需要经济政策的积极配合和优化调整,主要是:

一是要在技术进步、提高生产率的基础上,大力改革过去的收入分配体制,以培育和壮大国内市场规模。国内市场需求不断壮大是我们建设包容性GVC的基础和前提。进入过剩经济时代,提升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福利水平,实现消费的基本现代化,是我们用内需支持现代经济增长的最坚实的基础条件。为此要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上动脑筋,如承认人力资本的价值,允许科技人员和知识劳动者持股;稳定工资性收入的同时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加社会福利享受范围和分享水平,不断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等。

二是要在不断壮大的、巨大的内需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资本市场中的兼并收购和资产重组活动,以此组建中国的巨型跨国企业,并让其在GVC运作中发挥积极的治理作用。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开拓者和治理者。能不能形成一大批熟悉全球化规则、按照GVC运作规律做事的跨国企业,是中国参与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并取得积极成效的关键。因此对于一些具有国际市场知识以及资金优势的中国大型民营企业,可以鼓励它们到全球资本市场去并购外国企业,并把收购后的企业资源运用于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要以“一带一路”倡议为依托,在国内重要的全球性城市建立总部经济基地,以此管理GVC中的生产、研发、物流、金融、消费等活动,把GVC中各环节的附加价值增值活动纳入总部经济的管理控制体系。同时,要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主要城市建设GVC的节点关系,以此转移中国具有竞争力的丰富产能。这其中江苏省的经验值得借鉴。江苏开拓“一带一路”的主要做法是政府鼓励企业抱团走出去,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办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这样既正常转移了有竞争力的产能,又大大地降低了单个企业走出去的风险。

四是除了发展消费者驱动的GVC外,这要加入全球创新分工体系,即全球创新链,发展生产者驱动的GVC。其中有两个关键的问题:一个是要实施最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一个是建立面向制造强国目标的职业教育体系。前者必然激励创新驱动,后者将重塑工匠精神,提供振兴制造业的高级技能人才。

(作者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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