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藏春:建设高质量“一带一路”的四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9-12-27 16:29:25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殷晓霞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甘藏春,文化差异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殷晓霞)12月18日,2019京师“一带一路”论坛在珠海举行。

图为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

论坛上,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表示,六年来,为了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高等院校、智库成立了许多研究“一带一路”的机构、智库。在“一带一路”研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取得了丰硕成果,对“一带一路”的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甘藏春指出,认真总结这六年的实践,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使“一带一路”事业走得更远更稳有重要意义。对此,他从建设高质量“一带一路”角度,提出了四点看法。

第一,建设高质量“一带一路”,必须对全球化有新的认识。甘藏春指出,全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本质属性在于通过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质在于在尊重平等规则的同时,按照经济互利原则,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这是一个使全球化更持久、更牢靠的事业。”

第二,建设高质量“一带一路”,要更加理性地判断中国对世界的责任。甘藏春强调,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是按照市场机制,平等互利的原则来进行的,这就要求我们更加理性地判断中国政府的责任。

第三,建设高质量“一带一路”,要以更加包容的态度来看待“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文化差异。“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我们的任务就是在这种差异中寻求共识和一致,这就要求我们以更加包容的态度看待差异,在讨论中形成新的文明。”

第四,建设高质量“一带一路”,要以更加现实的态度处理“一带一路”的法律差异问题。甘藏春表示,一方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要尊重驻在国的法律,另一方面还要在国与国之间形成条约协定,形成一致的投资规则。“建设高质量‘一带一路’,要把‘一带一路’建立在法治的框架内,法制可以提供可预期的稳定性和规则,这需要法律人一起去努力探讨,寻求不同法系之间的共同点。”

2019京师“一带一路”论坛以“共建高质量的‘一带一路’”为主题,由北京师范大学主办、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承办。来自40多个国家近200名国内外官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出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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