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必亮 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新兴市场研究院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理事 、《新兴市场经济国际学刊》(Global Journal of Emerging Market Economies)主编。曾任世界银行中国经济研究部经济学家、法国兴业证劵亚洲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和该公司驻北京首席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第一届“最受研究生欢迎的十佳教师”。先后获得第六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三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第十二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二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出版《发展理论与中国》《关系共同体》《中国的跨越式发展战略》、Informal Institutions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等学术专著1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在本刊发表的论文有:《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习近平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统论述》(2020年第10期)。
摘要:2019年,习近平在总结“一带一路”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统思想;2020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新形势,习近平进一步提出了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思想。基于习近平相关系列讲话精神,本文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动因、发展方向、主要内容、机制保障等方面全面地阐述了习近平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统思想及其最新发展;本文还结合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制定的相关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倡议等顶层设计方案,有针对性地介绍了近年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相关行动与进展,总结了基本经验,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探讨。
关键词:“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带一路’投资安全保障体系研究”(19ZDA10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带一路”建设研究专项“充分利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有效应对中美贸易战研究”(19VDL012)
本文原载于《学习与探索》2020年第10期
一 引 言
2019年4月25日至27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这次论坛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集中体现在论坛的成果清单中,包括合作倡议、合作文件、合作平台、投资项目、融资项目、合作项目等6大类共283项。此外,这次论坛期间还首次举办了企业家大会,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界和政界代表800多人出席大会,签署合作协议金额640多亿美元。
更重要的是,这次论坛就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形成了共识,即确定了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今后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主题和基本方向,也就是要共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习近平,2019)。习近平代表中国在这届论坛圆桌峰会上所致的开幕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得到了参会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的高度认可。论坛最终形成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的主要内容就是明确了未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一些问题。这意味着,由中国提出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相关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支持与确认,标志着开启了“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王毅,2019)。
2020年以来,为了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挑战,习近平从实际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健康发展的新思想。因此,深入研究和探讨习近平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统思想,不仅对于做好国内各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也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
二 习近平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思想体系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经过7年的共建实践,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参与者越来越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目前已达138个、国际组织30个。毫无疑问,共建“一带一路”的积极意义是显著的,总体效果是良好的。同时,在共建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正是从这两方面的现实需要出发,习近平认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势在必行,于是他提出了一套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统思想,并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思想体系。
(一)习近平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思想体系框架
习近平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思想体系框架是一个系统框架,基于习近平的相关讲话精神,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对此作出解释和分析:一是为什么要推动共建高质量的“一带一路”,也就是首先要回答其动因问题;二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方向在哪里,我们要向哪些方面去努力推进高质量共建;三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四是如何从机制上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得以有效实施,落到实处。
图1向我们展示了习近平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思想体系框架。很显然,这只是一个总体层面的分析框架,对于其中的具体内容,我们需要分项进行具体的讨论。
(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动因
为什么必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只有高质量地共建“一带一路”,才有可能使共建“一带一路”事业得以可持续发展,即使是遇到突发事件如像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建“一带一路”也能继续保持健康发展势头。根据习近平的相关基本思想(习近平,2019),这主要是由三个关键因素相互共同作用所决定的:一是其发展导向性,这从根本上解决了驱动力的问题,有了新动力;二是有利于创造新机遇,既为中国也为其他相关国家和地区创造新机遇;三是促进新发展,而且是共享的新发展。
应该讲,从倡导共建“一带一路”的时候起,其目的性就是比较清楚的,那就是要促进共同发展,促进互利共赢。但是,共同发展的动能从哪里来,机会是否能够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这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共建“一带一路”的质量,只有实现了高质量的共建,这三个因素才有可能形成良好的有机互动,发展动能才能不断增强,发展机会才会不断增多,发展效果也才会不断提高(见图2)。
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其动因系统运行的基本逻辑是:以发展导向为引领,通过共建“一带一路”,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动力,新动力创造发展新机遇,最终实现共同发展。高质量共建的意义就在于,它能够保障这样一种良好的循环过程可持续地进行下去,进而实现共同繁荣与发展的目的。
1.发展导向。“一带一路”倡议从提出之时起,有一点就是很明确的,那就是为了促进各国的共同发展,具有十分明确的发展导向性。现在提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仅要继续坚持这样的发展导向性,而且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其中,更好地提高发展的质量与效益。
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发展导向,与中国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国有着直接联系,因为基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经验,中国必然会把发展导向作为基本引领而提出来,正是因为在邓小平“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基本思想指引下,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才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以人均GDP为例,1978年中国只有150多美元,属于世界上最穷的国家之一;而2019年已接近1万美元。因此,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记者会上明确指出,“我们都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坚持发展导向”;并且,他在许多场合都明确地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
正是基于中国的基本发展经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首要的一条,就是要继续更好地坚持发展导向。这样也就引出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如何看待发展的问题。
一般而言,发展指的是一个国家(地区)逐渐从不发达状态转变为发达状态的变化过程。这是一个综合性的动态变化过程。因此,对于如何衡量这样一个综合性的动态变化过程,一直都是存在不同看法的,直到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提出了用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简称HDI)来衡量国家(地区)发展水平(综合实力)后,才形成了广泛共识。
UNDP认为,一个国家(地区)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两方面。从经济发展来看,核心的问题就是人均收入水平(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实际人均GDP);从社会发展来看,主要体现在两个指标上:一是人的受教育程度,二是预期寿命。因此UNDP就用这两个指标合成了一个综合性的“人类发展指数”,用于衡量不同国家(地区)的综合发展水平。根据UNDP最新发布的《2019人类发展报告》,在全球参评的189个国家和地区中,人类发展指数水平最高的1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挪威、瑞士、爱尔兰、德国、中国香港、澳大利亚、冰岛、瑞典、新加坡、荷兰。中国排名第85位(UNDP,2019)。
联系到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那就是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必须使参与各方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使相关国家及其人民的收入有所提高、寿命有所延长、读书年限有所增加,等等。这就是发展导向所体现出的一些基本含义。
在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致使世界各国发展都面临十分严峻挑战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利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继续促进全球以及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维护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教育发展不受到大的冲击显得更加重要。
2.创造机遇。如果说发展导向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引领和前提的话,那么创造机遇就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动力。如果没有这样的动力,就不可能有那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愿意积极参与共建。那么,为什么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可以为参与各方创造新机遇呢?
一般情况下,对于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帮助这些国家解决五个方面的重要问题。
一是帮助解决投资不足的问题。因为这些国家在其发展的这个阶段,一般都存在“双缺口”(储蓄缺口和贸易缺口)问题,因此要想实现本国经济腾飞,就必须利用外资(Chenery and Strout, 1966)。共建“一带一路”正好为这些国家提供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从而使这些国家可以获得比以前更多的外商直接投资(FDI)。世界银行的研究结果表明,因为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一些沿线的低收入国家的FDI将增长7.6%(World Bank,2019)。
二是帮助解决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的问题。由于资金严重短缺,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通常没有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其运输能力和电力保障水平都很低,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框架下,中国通过投资于这些国家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使相关国家和中国都从中受益,实现互利共赢。
三是帮助解决制造业发展滞后的问题。由于交通、电力等方面的制约,不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制造业通常发展滞后,于是就很难从全球价值链中获得好处,相反只能依靠出口初级产品维持低水平的经济发展。通过“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国际产能合作平台,这些国家可以依靠中国的资金、技术、设备等发展自己的制造业,促进其国家的工业化发展。
四是帮助解决其贸易发展水平低的问题。由于这些国家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因此整个国家的运输、物流成本很高,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差。通过共建“一带一路”,这方面的情况也将发生改变,世界银行的研究结果表明,这将带动沿线国家贸易增长最高可达9.7%,带动全球贸易增长最高可达6.2%(World Bank,2019)。
五是帮助解决贫困人口仍然比较多的问题。“一带一路”建设可以从多方面为消减贫困带来新机遇,譬如说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参加新的建设项目而找到新的就业机会,又譬如说贫困地区的交通条件得以改善,有利于贫困人口所生产的产品进入区域市场,从而获得更多收入,等等。世界银行认为,“一带一路”建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后,可以帮助760万人口摆脱极端贫困(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日均低于1.9美元)和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日均低于3.2美元),这些人口也都主要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World Bank,2019)。
对于发达国家而言,通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框架下的第三方市场合作,这些在资金和技术上有优势、在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国家,可以与中国一起共同开拓一些新的市场。
对于国际组织来讲,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这些国际组织可以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使命,更好地实现其奋斗目标。譬如说,对于联合国而言,由于“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内容与其倡导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点内容高度吻合,这样也就直接促进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加快实施。
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特殊背景下,基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国家之间、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紧密合作,对于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各国在防护设备、医疗物资、药品生产、农产品生产、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国际合作做得好的话,在有效应对挑战的同时,各国也会创造一些新的发展机会,尤其是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机遇是很明显的,也是十分巨大的。
3.合作共赢。与其他很多国际合作平台不同,“一带一路”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无论是谁,都可以自由地参与其中,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互补发展,最终在这个平台上促进合作共赢。尤其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病毒没有国界,人类需要更加团结,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习近平,2020),这样才能取得整体良好的共赢效果。
综上所述,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主要是因为它是基于发展导向的一种新的国际合作模式,其强烈的发展导向为促进相关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新动力,这样的新动力不断地创造出新机遇,最终助力实现互利共赢的新发展。
(三)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方向
截至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了200份左右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由此可见,“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是一项涉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众多、合作领域广泛的宏大的创新型国际合作。如何使这一国际合作取得良好效果,有许多方面的工作要做。基于7年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经验,习近平代表中国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就此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思想,以促进这一国际合作发展得更好,推进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习近平这一系统思想的主题就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围绕这一主题,习近平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重点努力方向:一是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二是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三是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习近平,2019)。这些思想得到了与会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领导人的认可,正式成为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工作的指导方针和行动指南。
1.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商共建共享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原则,是2014年6月5日习近平在北京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提出来的。他明确指出:“中阿共建‘一带一路’,应该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习近平,2014)。他还进一步地对这个原则做了清晰的界定,共商,就是集思广益,好事大家商量着办;共建,就是“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大家的优势和潜能都发挥出来;共享,就是让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参与共建的各方。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主要体现了三个核心内容:一是共建“一带一路”是多边主义合作平台,不搞单边主义,也就是习近平所说的“一带一路”不是独角戏,是大合唱。二是在自愿基础上实现平等合作,按照习近平的说法,就是在共建“一带一路”这件事上,“中国不打地缘博弈小算盘,不搞封闭排他小圈子,不做凌驾于人的强买强卖”(习近平,2018),一切都取决于参与各方的意愿。三是互利共赢,尽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但机会和成果属于世界”(习近平,2018),既造福于中国人民,也造福各相关国家人民。
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主要源于与此密切相关的另一个精神和另一个原则,那就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和“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平等互利”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当然,共商共建共享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也是相吻合的。这些都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通过共建“一带一路”,这些精神也将进一步得以发扬光大。
正是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引领下,中国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框架下共同制定了共建协议,如中国与俄罗斯联邦和蒙古国三国共同制定了《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中国与泰国共同签署了《中泰铁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白俄罗斯签署了《关于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建立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区的合作协议》,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中国还与法国、日本、加拿大、意大利、英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荷兰、葡萄牙、韩国、新加坡、西班牙、瑞士等国家在共商基础上共同创建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共同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提供服务,等等。
在共商的基础上,中国与各相关国家已经开展了许多共建项目,有些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如蒙内铁路、亚吉铁路、萨希瓦尔电站、蒙古国新机场高速公路等;有些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如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中白工业园、瓜达尔港、汉班托塔港等。
有些国家及其老百姓已经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如巴基斯坦因为电站建设完工使更多人用上了电,肯尼亚由于蒙内铁路运营使货运成本大幅降低,促进了其贸易发展,还有很多老百姓因为共建“一带一路”项目而有了工作机会,相关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因此增加了税收,等等,实际效果已经显现。
2.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2017年5月,习近平出席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时提出了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习近平,2017),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努力方向就是要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开放之路。
(1)共建开放“一带一路”。习近平在谈到开放所赋予共建“一带一路”的意义时,用的是“导向”这个词。他说,“‘一带一路’建设要以开放为导向”(习近平,2017),来引领三方面的发展:一是共同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包括构建公平、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提供公共产品供给;二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三是推动建设新型经济全球化,也就是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在2019年4月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又增加了一个要点,那就是“不搞封闭排他的小圈子”(习近平,2019),希望各国都能摒弃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等过时观念,共同促进合作共赢,实现共同发展。
(2)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在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说:“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习近平,2019)。这其中的一个“底色”和一个“共同家园”,既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高要求。
“一带一路”建设初期阶段,中国个别企业在有的项目上没有很好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导致有的建设项目在开工一段时间后因为NGO环保组织或者项目所在地民众的抗议和反对而不得不被迫停工或者采取一些补救性措施,不仅经济上遭受巨大损失,而且也使“一带一路”名声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在2017年5月举行的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在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就明确指出,“我们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共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3)共建廉洁“一带一路”。这是针对现实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提出的新思想。在“一带一路”建设初期,有的企业在项目招投标、物质采购等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习近平对此十分重视,在2017年5月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上致闭幕辞时就提出希望:要加强在反腐败领域的合作。
2019年4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开幕致辞中,习近平更加明确地提出倡议:“坚持一切合作都在阳光下运作,共同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愿同各方共建风清气正的丝绸之路。”
3.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共建“一带一路”实施近7年来,既取得了很大成就,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如何选择标准、如何选择项目、如何做到可持续。习近平就这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些重要思想。
(1)高标准。长期以来,人们一般都是把发达国家所制定和实施的标准称之为高标准。但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国家,绝大多数为亚非拉欧的发展中国家,作为倡导国,中国也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一般难以得到现有全球治理体系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共同服务的充分供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些国家很难达到一些全球治理机构如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等所提出的标准。如果这些国家参与到“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来,我们还是用那样一些标准来相互要求的话,那么就会丧失共建“一带一路”的开放性、包容性所带来的好处,也不能很好地体现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就很难行稳致远。
习近平从实际出发,在谈到共建“一带一路”的高标准时,分层次、分类别地提出了三点看法:第一,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项目经营活动而言,比如项目建设、运营、采购、招投标等环节,应该按照广被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进行;第二,对于只涉及有限合作方的合作项目而言,比如双边或三边、四边合作项目等,只需要引入这几方都支持的规则标准;第三,要尊重所涉及各国的法律法规。
这实际上是把标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最终使得“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具有了很大的灵活性,可操作性。也就是说,高标准并不是绝对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假设两个国家合作做一个项目,如果双方都认可其中一个国家现有的项目建设标准,那么这个标准就是双方合作的好标准;如果三个国家或四个国家能够认可一个共同的标准,那也是一个现实的可实施的好标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标准不应该与一些基本的国际准则相背离,譬如说不能违背《联合国宪章》、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等重要国际规则的基本精神。
(2)惠民生。对于共建“一带一路”与惠民生之间的关系问题,习近平认为,首先必须坚持一个基本思想,那就是共建“一带一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其次他认为必须抓住“三个重点”,那就是要以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作为重点来开展“一带一路”建设,最终达到消除贫困、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的目的。
(3)可持续。根据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这个问题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微观层面的可持续性问题,即要“确保商业和财政上的可持续性,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也就是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首先要尊重市场规律,市场机制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项目运作的基本机制,项目的运作主体是企业,因此,必须重视商业经营和财政收支上的可持续性,即不应该亏钱,不能造成财政赤字,否则就不可持续了。这就直接涉及如何选好建设项目、如何管理好项目成本、如何控制好项目风险包括债务风险等具体问题。
二是宏观层面,根据习近平的解释,那就是“要把支持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之路”。这个层面主要是强调促进整个社会的综合性发展、促进联合国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综合性目标得以更好实现的重要性。
很显然,综合考虑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的可持续性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既包括全局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问题,又包括在市场机制下有效经营管理企业和项目的问题,并且这两方面还需要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
4.面对新挑战,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新思路。为落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所达成的以上共识,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扩散和全球抗疫的新形势,中国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6月18日在北京举行了主题为“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携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级别视频会议。25个国家的外长或部长级官员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施泰纳与会。习近平向会议发来书面致辞,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王毅主持了这次视频会议。
习近平在书面致辞中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是应对全球性危机和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新华社,2020)。在目前这场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中,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可以发挥其重要作用。6月17日,在“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上,习近平发表主旨演讲时也十分明确地讲,“为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我们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
针对目前中国和世界所面临的共同的主要问题,即尽早战胜疫情和促进世界经济恢复的问题,习近平为当前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增加了四个新的努力方向,即要把“一带一路”打造成团结应对挑战的合作之路、维护人民健康安全的健康之路、促进经济社会恢复的复苏之路、释放发展潜力的增长之路(新华社,2020)。总的目标不变,就是要通过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在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曾提出要把“一带一路”建设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五路”目标,指的是一般意义上的更具普遍意义的目标,反映的是普遍性的一些方面。这次习近平提出合作之路、健康之路、复苏之路、增长之路的努力方向,则是针对中国和世界当前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所提出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的可操作性。比如合作之路,就是指我们目前共同应对疫情挑战的一种基本态度,那就是参加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应该团结起来,更加密切地开展抗疫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恢复方面的合作,病毒没有国界,世界各国必须团结起来。由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已经建立起比较好的合作基础,那么“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应该率先合作起来,作出表率,带动世界各国的全面合作,取得合作抗疫的最后胜利。又如健康之路,更具有针对性,因为这次人类所面临的共同敌人是新冠病毒,世界共同面临的是一场公共卫生危机,我们努力的方面和奋斗目标就是要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在这样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环境中,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来促进各国健康事业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关于复苏之路,因为疫情影响,世界各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都慢了下来,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仍然处于“停摆”状况,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都受到很大冲击,因此通过共建“一带一路”尽快地恢复到正常状态,就必须成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努力方向。至于增长之路,主要是针对不同国家的发展潜力而言的,在目前的特别情况下,我们必须努力争取通过共建“一带一路”,通过促进资源、要素互补的发展,把各自的潜力都更充分地发挥出来,以尽快地促进各方面的增长尤其是经济增长。
由此可见,不论是一般意义上的“五路”目标,还是目前特殊意义上更有针对性的“四路”目标,都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奋斗目标,不仅不矛盾,而且是相互支撑的。最终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但从现实需求出发,我们需要通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建设好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内容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已经比较清楚地了解了共建“一带一路”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维度很广、内容很多,那么其核心的内容是什么呢?
我们知道,“一带一路”倡议的基本思路,最早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9月7日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所做的演讲中。他在演讲中首次提出了与沿线国家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此外,他还提到了“两个便利化”“三不”和“五通”问题。“两个便利化”是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三不”是指不干涉中亚国家内政,不谋求地区事务主导权,不经营势力范围;“五通”是指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习近平,2013)。这里的“五通”就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内容。后来在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方案中,提法稍微有了一点变化,变成了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2015)。此后,这一提法就成为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正式提法。
那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内容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内容有什么不同呢?就所开展的具体合作内容而言,是没有区别的,还是这“五通”,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内容应该是能够更好地体现以上所讨论的各方面特点的高标准的共建,也就是说,“五通”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出高质量的发展,譬如,设施联通,就应该更好地体现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特征、廉洁基础设施建设特征,并且要高标准、财务上可持续,并真正使项目所在国的普通老百姓都能从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又如,资金融通,如果是投资,必须是绿色投资、廉洁投资;如果是发债,必须是绿色债券,等等。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在“五通”基础上提出了“关键是互联互通”的说法,而且要“着力加强全方位互联互通”。因此,高质量的互联互通,就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内容。之所以说是全方位的,是因为互联互通的涵盖面很广,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重点列举了互联互通的六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二是规则、制度与发展战略方面的互联互通;三是产业发展(国际产能合作、第四次工业产业如数字经济、智能化等)的互联互通;四是贸易的互联互通;五是资金的互联互通;六是人文交流方面的互联互通,最终“推动形成基建引领、产业集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综合效应”。
由此可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内容就是共同建设全方位、高质量的互联互通,其中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基础的硬联通发挥着引领作用,同时建立在人为交流基础上的软联通(包括政策协调与沟通、规则的一体化等)对于促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目前全球发展遭遇公共卫生危机的现实,习近平提出了目前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两大主要任务,那就是要服务于全球尽早战胜疫情和服务于尽快促进世界经济恢复。在谈到中非团结抗疫时,习近平指出,要将目前“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重点向健康卫生、复工复产、改善民生领域倾斜;他还提到了要支持非洲加强互联互通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中非之间要共同拓展数字经济、智慧城市、清洁能源、5G等新业态合作,促进非洲发展振兴。
根据习近平提出的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来克服疫情冲击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的建议,《“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级别视频会议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合作内容,即建设健康丝绸之路、加强互联互通、推动经济恢复和推进务实合作。与2019年4月27日发表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比较,我们发现《声明》增加了“建设健康丝绸之路”和“推动经济恢复”两个大的方面;但《公报》所提到的“加强发展政策对接”“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加强人文交流”这三个内容在《声明》中也是没有的。两个文件中共有的部分就是关于“互联互通”和“务实合作”两个内容。这一方面说明中国和相关国家已经根据自2019年举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来所发生的情况变化,对新形势下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工作及其内容进行了比较重大的调整;同时也说明“互联互通”和“务实合作”对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性。
具体而言,《声明》在谈到互联互通时,增加了通过加强互联互通以提升抗击疫情、应对疫情的能力和在采取必要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逐步恢复跨境人员流动的努力的内容。对于《声明》所增加的两部分内容,也就是“建设健康丝绸之路”和“推动经济恢复”的内容,实际上从很大程度上讲也是建立在良好互联互通建设基础上的。
因此,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除了要继续抓好共同建设全方位、高质量的互联互通工作外,还要结合目前全球面临的严峻挑战,同时抓好联合抗疫和恢复经济两项重点工作。
(五)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机制保障
共建“一带一路”近7年来的实践表明,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要有一定的保障作为前提。譬如,资金保障很重要,没有钱,任何项目合作都无法进行;安全保障也很重要。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共建机制方面的保障,要想实现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这一点尤其重要。
习近平在倡导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时,特别提出了机制保障方面的建议。他的建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着力构建良好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二是要继续实现发展战略、区域发展议程、国际发展议程等方面的有效对接;三是务实合作,促使共建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1.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机制。第一,从理论上讲,全球化发展趋势不可逆转,人类社会将不断地走向深度融合发展;从现实来看,全球性的问题不可能依靠任何一个国家的力量得以解决,全球抗击新冠肺炎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因此世界各国必须团结起来,加强了解与合作,共同应对人类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与挑战。第二,构建全球互联互通的基本前提是坚持多边主义,共同努力地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而不是搞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第三,在坚持开放合作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有利于促进全球联动增长,创造更多新的发展机遇。第四,交通基础设施如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起着基础性作用,将直接有利于降低全球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则为交通、产业等互联互通提供动能,也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第五,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旅游、公共卫生、规则制度、政策法规、研究交流等属于软联通的内容,同样构成全球互联互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的最终目的在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由此可见,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最重要的机制保障,如果这样一个最基础性的保障机制不能有效地构建起来,就不可能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实现高质量发展。令人欣慰的是,经过共同努力,“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全球互联互通架构已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已初步构建起基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我们继续努力的方向就是要把这种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建设得更好,以进一步促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2.对接机制。从共建“一带一路”一开始,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就利用这一机制推进相关合作。近7年来,中国已经比较成功地将“一带一路”倡议与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发展战略进行密切对接,并在这样的对接规划下实施了很多具体建设项目,取得了各方都很满意的效果。
除了与国家发展战略进行对接外,“一带一路”建设还与许多区域发展战略和全球发展战略进行对接,包括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与非盟的“非洲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对接,与亚太经合组织的“互联互通蓝图”对接,与“中亚互联互通倡议”对接,与欧盟的“欧亚互联互通战略”对接,与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倡议”对接,等等。
实践证明,通过对接机制,将中国与许多国家在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发展项目、产业发展、资本市场发展等各方面、各领域实现了资源有效整合,可以取得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对接机制对于促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3.务实合作机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务实合作。也就是说,这一合作具有很强的结果导向性质,最终必须使合作各方都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特别是相关地区的人民都应该从中受惠。因此,对于共建“一带一路”而言,推进尽快取得早期收获十分重要。
共建“一带一路”近7年来,已经有许多项目建设完成,譬如尼日利亚的阿卡铁路、肯尼亚的蒙内铁路、巴基斯坦的萨希瓦尔电站、埃塞俄比亚和吉布提的亚吉铁路、白俄罗斯的中白工业园、柬埔寨的西港经济特区、蒙古国的机场高速公路等,已经形成了造福于人民的早期成果。这一务实合作机制今后仍然需要坚持,今后的重点是要更加重视建设项目的高质量。
将以上讨论的内容进行综合与归纳,可以形成图3所示的习近平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系统思想体系。
由此可见,习近平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思想已经形成一个内容丰富的系统,并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这既是对近7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实践的很好总结,也为今后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指明了方向。
三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在顶层设计层面的探索与进展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仅体现在习近平的系统思想体系上,而且需要落到实处,并取得好的效果,其中很重要的一步,就是需要在系统思想的指引下,中国和相关国家通过协商形成切实可行的顶层设计方案。经过共同努力,中国和相关国家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
(一)共建开放“一带一路”
由于中国和大多数“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开放程度普遍相对较低,因此如何利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促进共同的开放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中国从我做起,主动作为,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向世界郑重承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并特别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来推进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发展,“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最终“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习近平,2017)。
随后,中国于2019年7月推出了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同年11月,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举行,6天时间达成意向成交金额711亿美元;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为了更加积极地扩大进口,从2020年1月1日开始,中国对850多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为了促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国也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总之,中国不断地扩大对外开放,为促进高质量的“一带一路”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相关国家带来了实际好处;同时,中国也积极支持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背景下,促进相关国家的开放发展,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新格局。
(二)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2017年5月,中国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未来10年分两步走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目标和任务,并提出了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贸易发展、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工作重点,也强调了保障措施。
2017年5月,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对“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提出了总体要求,特别是确定了2025和2030两个分阶段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关于促进国际产能合作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化、发展绿色贸易、推动绿色资金融通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并详细列出了25个重点项目。
中国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了关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与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中国牵头成立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发布了《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通过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已培训沿线国家2000人次(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
2018年11月,中国金融学会与英国有关机构共同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到2019年8月,已经有中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卢森堡、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国、中国香港等30家重要的金融机构签署了这个文件,目的在于促进“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根据习近平主席2017年的提议,“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正式成立,主要成员包括中国、俄罗斯、新加坡、老挝、斯洛伐克、意大利、以色列、肯尼亚等2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境主管部门,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经济委员会、工业发展组织等8个国际组织,还有一些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等共125个机构。这个联盟成立的目的,就是整合全球力量,使“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联合起来,共同促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同样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等机构共同发起,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重点企业共同倡导的《“一带一路”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倡议》《“一带一路”绿色照明行动倡议》以及《“一带一路”绿色走出去行动倡议》也正式发布。
(三)共建廉洁“一带一路”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与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柬埔寨、老挝、泰国、乌兹别克斯坦、埃及、刚果(布)、肯尼亚、白俄罗斯、巴拿马、格林纳达、古巴等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工商界和学术界的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就防治腐败、打击腐败问题达成了六点重要共识:一是政府信息要公开透明,共同建设稳定、公平、透明的规则和治理框架;二是加强对合作项目的监管,在项目建设各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消除权利寻租空间;三是构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抵制商业贿赂行为;四是鼓励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协定;五是加强反腐败促进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六是分享廉洁和法治建设有益经验和成功实践。
在倡议的基础上,如果再进一步就是公约。国际上最具有普遍性和影响力的相关国际公约就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因为其全球的覆盖面很广,其缔约国有180多个,中国和绝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是这个公约的缔约国,因此“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可以先以这个条约作为共同的准则来执行,特别是这个公约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关于“国际合作”问题的内容。中国既是最早签署和批准这一公约的国家之一,并根据这个公约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修订了《刑事诉讼法》,制定了《监察法》,也以这个公约作为法律依据,与世界上一些国家开展反腐败合作,譬如在引渡合作、追回腐败赃款等方面。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77个国家缔结了55项引渡条约和64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就包括了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为了促进“一带一路”反腐败能力建设,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承诺主办“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和反腐败研讨班,中国相关部门也计划与相关国际组织联合举办企业合规培训班,以此提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企业的廉洁合规经营能力与水平。
中国已经开始与有关国家密切合作,将反腐败工作直接嵌入“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全程反腐败。譬如中国和老挝两国在共建中老铁路一开始,两国反腐败机构就直接参与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管,为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和项目中方建设单位也签署了包括25项条款的廉洁合作协议,以确保此建设项目是廉洁项目、建设工程是“阳光工程”。
(四)共建高标准的“一带一路”
为了更好地促进贸易发展,中国目前已与世界上大约40个国家签署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协议,其中有相当部分国家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践证明,这种互认所带来的实际效果非常好,主要是通关时间和其他成本都有了大幅下降,企业对参与此项认证的积极性很高。
为了提高“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粮食产量,中国也与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就农药产品质量标准达成协议;为了更好地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中国与部分国家就金融监管准则也达成了合作协议。此外,中国与一些国家还就小水电的标准、民用航空标准、会计准则、税收征管标准、交通运输标准等方面也签订了合作协定,希望在这些方面也尽快形成合作方都认可的适用标准。
(五)共建可持续的“一带一路”
从宏观层面来看,“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要早,但这两者的契合度很高。因此,从2016年开始,联合国就很关注共建“一带一路”问题,并积极支持相关国家通过落实好“一带一路”倡议来促进区域合作与发展。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都与中国签订了关于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框架下开展相关合作的协议,“一带一路”倡议也先后被联合国安理会写入第2274(2016)号决议、联合国大会第A/71/9号决议等联合国重要文件之中。其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中国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所签署的合作协议就是《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
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国与26个相关国家财政部长经过商议,于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正式签署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中国财政部于2019年4月25日还发布了《“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对“一带一路”项目的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流程与标准、项目所在国债务风险分析、债务承受力压力测试、债务风险管理等提出了比较详细的分析框架,以便提升债务风险管理水平,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
从建设项目层面来看,与可持续相关的问题很多,基于实地调研的感受,我们认为主要应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做好项目开工前的系统性研究,不能只是就建设工程本身来做可行性研究,还要联系项目所在国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国际收支、债务状况、汇率变化等因素来做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也要深入研究与工程相关的管理方面的一些细节,以便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完成之后,相关管理工作能较好地跟上。二是要管理好建设项目的财务安排,既要保障建设资金在建设过程中及时到位,也要保障项目建成后良好效益。三是要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为项目所在地更好地实施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六)共建“健康丝绸之路”
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习近平在6月17日举行的“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上发表了《团结抗疫,共克时艰》的主旨讲话。他在讲话中特别强调指出:“为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我们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利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助力共同打造中非卫生健康共同体和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这与习近平于2020年5月18日在第73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的致辞中所倡导的“团结合作战胜疫情,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思想是一致的。紧接着,在7月6日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团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联合声明》,共建“一带一路”更好地团结中阿力量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实际上,早在2015年10月,中国就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在卫生领域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了一些交流合作;随后于2018年在中非达成的“八大行动”计划中,除了产业促进、设施联通、贸易便利外等重要行动外,还有一项是“实施健康卫生行动”,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升级50个医疗卫生援非项目、重点援建非洲疾控中心总部和中非友好医院等旗舰项目、开展公共卫生交流和信息合作、实施中非新发再发传染病等疾控合作项目、为非洲培养更多专科医生等。
在坚持对本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的同时,中国也尽力为全球共同卫生事业做贡献。在第73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的致辞中,习近平宣布中国将从五个方面为全球公共卫生事业贡献力量:一是中国将在两年内提供20亿美元国际援助,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抗疫斗争以及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二是中国将同联合国合作,在华设立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三是中国将建立30个中非对口医院合作机制,加快建设非洲疾控中心总部;四是中国新冠疫苗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五是中国将同二十国集团成员一道落实“暂缓最贫困国家债务偿付倡议”。
基于习近平提出的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基本理念,中国不仅主动向世界宣布了自己的相关安排,而且已经在疫情期间从多方面作出了自己实实在在的努力(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0)。第一,中国主动地同国际社会分享疫情信息和抗疫经验,包括第一时间向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组织主动通报疫情信息,分享新冠病毒全基因组序列信息;第二,中国积极向国际社会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包括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两批共5000万美元现汇援助;第三,中国积极开展对外医疗援助,包括已经向27个国家派出了29支医疗专家组,已经或正在向150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援助,地方政府、企业和民间机构、个人通过各种渠道,向15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捐赠抗疫物资(截至5月31日的数据);第四,中国有序开展防疫物资出口,在3月1日至5月31日的3个月内,中国已向200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口罩706亿只、防护服3.4亿套、护目镜1.15亿个、呼吸机9.67万台、检测试剂盒2.25亿人份、红外线测温仪4029万台;第五,中国大力开展国际科研交流合作,包括同有关国家在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开展科研交流合作,同有关国家、世界卫生组织等合作,加快推进疫苗研发和药物临床试验;第五,中国尽力向应对疫情能力薄弱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帮助,包括已宣布77个有关发展中国家暂停债务偿还、向50多个非洲国家和非盟交付医疗援助物资并派出7个医疗专家组等。
中国是从全局和总体上作出以上安排和实施的,但从中受益最多的就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经过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共同努力,“一带一路”必将被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健康之路。
四 当前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现实问题
上文既探讨了习近平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统思想,也介绍了中国与相关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顶层设计方面的一些情况。共建“一带一路”7年来,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也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其中有几个现实问题尤其重要,需要特别地提出来做进一步讨论。
第一,后疫情时代,“一带一路”建设何去何从。很显然,“一带一路”建设直接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一方面,由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人员流动和物资、设备运输都受到限制,难以及时到达项目现场,施工建设速度不同程度地有所减缓;另一方面,疫情造成很多国家的资金更加紧张,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因此原计划的配套支持资金现在很难落实到位。除此之外,还有两个更重要的原因使得疫情后的“一带一路”建设更加困难,一是一些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国家,其对“一带一路”建设需求有所萎缩;二是由于经济增长普遍遭受疫情打击,政府和企业收入都大幅减少,因此有些“一带一路”建设项目面临更大的债务风险。
因此有人对疫情后的“一带一路”建设抱怀疑态度,有人甚至认为后疫情时代不用再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事业了;有人认为,即使继续推进,也难以取得好的经济效果,如果经济效益不好,就不可持续,难以行稳致远。
笔者并不认同这样的看法。首先,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与各相关国家促进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后疫情时代的“一带一路”建设仍然会得以继续发展;其次,我们承认新冠肺炎疫情对共建“一带一路”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但同时也创造了不少新的发展机遇,尤其是对有些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商机,譬如对促进电子商务乃至整个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医疗防护产品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试剂盒的生产,以及对促进相关药物的生产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再次,共建“一带一路”7年来,一批国家及其人民已经从“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一带一路”合作也对其他国家和人民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果;最后,前几年的“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主要以交通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为主,投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一旦投资了,就必须完成并发挥作用,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中国和相关国家不会终止和放弃,也不能终止和放弃。
只要我们对共建“一带一路”进行客观的评价,作出客观的判断,那么“一带一路”建设事业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而停滞;相反,在这样的特殊历史背景下,我们不仅要继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事业,而且要把这项事业做得更好;如何能做得更好?那就是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适应新形势,要保证“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我们认为目前主要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我们以上讨论的习近平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统思想在目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段特殊时期,不仅是适用的,而且更有针对性,意义更加重要,因此我们不仅要研究好、宣传好这些理念和思想,更要贯彻好、落实好,使之直接起到积极的现实作用。另一方面,从实际出发,针对目前的问题与挑战,我们需要对共建“一带一路”的实施作出调整,做到抓重点、调结构、防风险。
抓重点。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影响,除极少数国家外,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2020年的经济增长都将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状况,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在接下来几年的经济增长情况也不容乐观,因此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方式方法也要进行调整,主要就是要抓重点,而不应继续走扩规模的老路。
各个方面都要抓重点,集中有限资源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但其中两个方面尤其要抓重点。一方面,要抓重点区域,尤其是要抓住东盟、欧盟和上合组织成员国继续开展高质量建设,而不应该全球普遍“开花”。另一方面,要抓重点产业:一是以东盟国家为重点,抓好制造业和农业,助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二是以欧盟国家为重点,抓好科技产业合作,促进中国与欧盟国家在高科技领域的合作共赢发展;三是以上合组织国家为重点,促进资源开发方面的合作与发展。
调结构。受疫情影响,很多国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比通常情况下会有一定程度的萎缩,但同时一些与抗疫、医药、食品、康复、网络等相关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需求更加旺盛,因此我们应该适应这样的新变化,适当地将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源转移到一些急需的实体产能行业和服务行业,对“一带一路”建设投资的行业和产业结构作出适当调整。
防风险。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已经造成的负面影响,加上在未来一段时期的不确定性,“一带一路”建设的债务风险总体而言已经或将进一步增大;由疫情引起的有些国家不负责任的言行,加上有些国家民众的情绪变化,也可能致使有些国家的投资安全风险和政治风险增加;由于疫情造成的经济衰退也使得在有些国家进行投资的汇率风险提高。因此,我们需要更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深度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更好地防范风险。
第二,如何看待建设项目的商业和财政上的可持续问题。我们在实地调研“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时,发现有些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好,譬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巴西的输电项目。有的项目的社会效益是很好的,但经济效益不好,譬如说亚的斯亚贝巴轻轨项目,还有中国公司在埃塞俄比亚和吉布提建设的亚吉铁路项目(已经商业运营两年,一直处于亏损状况),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只有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比较差,是否可以称得上是高质量共建项目?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重要问题,我们究竟应该怎样认识这个问题?
目前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看法认为,这样的项目同样也属于高质量共建项目,因为这类项目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亏损一点也是值得的,还是应该继续做此类项目。这样的说法不是没有道理,有些项目确实具有十分特殊的政治意义,有些项目则是为了开拓新领域、新市场,有些项目可能具有其他方面的特殊意义,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样的做法不应该具有普遍性。因此,当我们针对具体项目时,必须从个案出发,做深入的调查研究,真正搞清楚不同项目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尤其是要对建设项目的特殊战略意义作出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并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确定。一般而言,对于绝大多数投资项目来讲,都不应该强调其特殊战略意义,更多的是要把商业可盈利性和财政可持续性放在重要地位来考虑。
我们的实地调研也发现,目前有些项目存在比较高的债务风险,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重视系统研究不够,譬如在电力严重短缺的国家建设电气化铁路,因此就不得不因为经常的停电而导致铁路停运;有的是只重视项目风险研究,但对于项目所在国整体的宏观经济金融风险研究不够,因此项目所在国较高的经济金融风险尤其是其较高的宏观债务风险也直接增加了项目本身的债务风险;有的是跟政府和政策变化有直接关系,等等。因此,对于任何项目,都应该加强深入、系统的实地调查研究工作,为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提供高质量的决策服务,严格管理好国家、企业等各层面的债务、财务风险。
第三,如何看待建设项目规模大小的问题,是不是大的建设项目就能更好地体现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7年来,为了使共建“一带一路”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产生尽可能大的积极效果,初期布局建设的项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项目,投资额很大,惠及的人口也很多。譬如我们提到的亚吉铁路,投资40亿美元,跨越两个国家;中国在肯尼亚建设的蒙内铁路,投资额也近40亿美元,以后还要进一步向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和南苏丹等东非国家延伸;正在建设中的中老铁路,总投资更是超过500亿元人民币;还有中国在巴基斯坦已经建成完工的萨希瓦尔电站以及正在巴基斯坦南部建设的火电站等项目,都是大项目。毫无疑问,这些大项目都将大大改善当地人民的出行、用电问题,直接涉及民生,属于十分重要的惠民生项目。
那么,是否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就要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多做类似的大项目呢?实际上,我们也注意到,有些建设项目并不大、投资额也不多,但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些重要方面,譬如上海建工集团在柬埔寨的4个省修建了共35.5公里长的6条乡村公里和架设了一座乡村小桥,项目不大,但为沿路村民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也是惠民生的好项目。再如,中国在20多个非洲国家的近万个村庄接入数字电视的“万村通”也是一个投资不多,但能给普通人特别是能给青少年带来较高幸福感的好项目。此外,中国用自己的“海水稻”种植技术在中东帮助种植“海水稻”,中国企业在非洲培训电商的项目都能直接惠及普通百姓,且投资少,见效快。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民企参与到共建“一带一路”行列中来,这样的中小项目也会越来越多。
这就意味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仅要做大项目,中小项目同样重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仅国有大型企业可以大显身手,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也可以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为此,我们建议,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对接机制不仅要继续在宏观层面、国家层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这样的对接也应该更加深入到地方层面、社区层面,如此,既有利于促进地方和基层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共建“一带一路”深入到最底层,更好地取得惠民生的良好效果。因为地方和基层的干部群众最了解实际情况,可以使务实合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四,如何做到高标准共建“一带一路”。一般而言,优先考虑国际通用标准,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我们在实际调研中发现,很多项目目前所采用的标准就是中国标准,譬如我们在上面案例中提到的国网巴控在巴西所采用的特高压技术标准,就是中国自主创新的高标准;再如我们上面所讨论的亚的斯亚贝巴轻轨,其在设计和施工方面全部采用了中国标准,主要物资、机车设备、供电通信等设备也都是从中国进口的,轻轨的信号和售检票系统也全部采用中国标准。亚吉铁路的情况也是这样的,整个运行系统全部采用中国标准。这算不算高标准?对此,应该会有不同的看法。鉴于这样的标准在中国运行良好,而且埃塞俄比亚也接受,我们认为也应该属于高标准的一类。中国的这类标准在共建“一带一路”项目中使用多了,自然也就逐步变成了更加国际化的标准。
还有一类标准,就是本地标准,工程发包方坚持要按照本地标准实施项目,包括要遵守本地的技术规范、投融资规则、纳税规则、相关法律等,如果技术上可行,能保证建设项目高质量完成,并能够带来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我们认为也是可以接受的高标准。
总之,共建“一带一路”所要达到的高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更不是说就是要绝对地服从某个发达国家或某个国际组织的标准。考虑到目前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主要还是以发展中国家居多,因此如果能够按照一般的国际标准来实施的话,当然更好;如果在参照一般的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形成这些国家更容易接受的一类新的改进型的标准,也应该可以被认为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高标准,因为我们共同认可的基本原则就是共商共建共享,只要是各合作参与方都能接受的标准,就应该被认为是达成了共识的高标准。因此,我们建议中国与相关国家共同制定《“一带一路”标准指南》。对于共建“一带一路”所涉及的一些主要方面,确定标准选择的基本依据、原则,争议解决的方法等内容,使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在高标准方面的共识更加明确,要求更加清晰,实施起来更加可行。
第五,关于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相关的治理方面的问题和廉洁方面的问题。治理方面的问题,主要反映在有些国外公司抱怨说,“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透明度不高,在国际公开招标方面做得不够。笔者认为这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阶段性有关,初期的项目风险比较高,即使全球招标,参与投标的公司并不多,积极性也不高,因此初期的很多项目基本上都是中国公司自己做。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而且前期的发展也奠定了一定基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国际环境也越来越好,这方面的工作应该改进,实际上也得到了很大改进。
如果更进一步,就涉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的廉洁性问题了。尽管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已经与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柬埔寨、老挝、古巴等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等方面的代表共同发起了《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就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防治腐败、打击腐败问题达成了重要共识,但这是不够的,还需要向真正的法治化保障方面推进和发展。因此,我们建议,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协调、沟通,先联合制定《“一带一路”廉洁指导原则》,然后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基本精神,制定《“一带一路”反腐败公约》。《“一带一路”反腐败公约》的内容总体上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保持一致,但其中要根据共建“一带一路”的特殊情况,提出一些更加有针对性的条款,这样就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当然,不需要强求所有与中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协议的国家都签署这样的文件,但应先构建起这样一个法律框架,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进而促使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第六,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尽管提出第三方市场合作概念与运行机制只有四年多时间,但这期间所实施的一些项目实践已经证明,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方式来推进“一带一路”项目建设,是有利于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的。主要原因在于,合作主体中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这样就有利于把发达国家的高技术、高水平管理以及丰富经验与中国良好的设备、充足的资金和项目所在国的巨大市场需求很好地结合起来;通过这样的合作,也有利于形成产品服务合作、工程合作、投资合作、战略合作等不同的合作方式,提高项目质量,降低项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