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杜潇枭)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政协副主席、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就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出了建议。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政协副主席、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
王静成介绍,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
王静成指出,各地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目前仍存在着试点范围有待扩大、筹资来源不稳定、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
对此,王静成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快试点地区效果评估。现阶段,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城市已经从15个增加至49个,要推动组建专家团队,建立科学的指标评估体系,对试点地区制度运行效果进行精准评估,尤其是对于失能老人长期护理需求的满足度。在此基础上,强化各个试点模式的比较,提炼对于下一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第二,进一步提升筹资水平的科学性。完善多元筹资机制,均衡各方责任,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多元筹资渠道。一方面,要综合本地区群众护理服务需求和护理服务业发展情况,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合理确定统筹地区年度筹资总额。另一方面,建立责任均衡的独立筹资渠道。明确职工参保人群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均摊缴费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城乡居民纳入保险范围,对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予以适当财政支持,以便充分发挥保险“大数法则”效应。
第三,进一步优化待遇支付政策。明确待遇支付程序、范围、水平,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优化失能鉴定标准,依申请并通过失能评估认定的,方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二是支付范围上,明确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和支付协议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基本护理服务费用。三是支付政策上,支付额度与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相适应。通过实施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参保失能老人更多利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
第四,加强制度衔接,形成保障合力。要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等各项惠民政策的资源、功能、服务衔接,形成保障合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全生命周期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