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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恒山: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的基点与路径

2023-07-07 14:09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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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2023社会治理与协同创新高质量发展会议暨第四届镇长论坛——全芯全域 善治善城”在广州召开。著名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原副秘书长范恒山受邀出席会议并作了《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的基点与路径》的主旨讲话。

近些年来,在国家推进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中,市域社会治理被提到重要的位置,在第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市域治理的提法较新,国家有关部门正推动试点,制定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这是一项具有探索性和创造性的工作,应在深入认识市域特点及其地位的基础上,沿着正确的方向,寻找实施强有力市域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


一、市域的特点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市域是相对县域而言的,通常指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我国城市具有不同的行政等级,这种等级主要依其在全国或区域中的政治、经济地位而确定。新中国成立之后,基于不同时期的环境特点和发展需要,在城镇化不断推进、城市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城市行政层次也有一些调整变化,形成了较为复杂的行政等级关系。目前主要存在正省级、副省级、正地级、正县级四个行政等级,部分地方还存在少量的省属副地级城市。这些城市分别对一定地域范围的经济社会活动行使着行政权力。

我国市域既具有国际上的一些共同特点,也存在与国情相连的鲜明的个性,主要包括:

1. 行政中心一般都位于城市的中心区域,而城市的中心区域往往是全国或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

2. 除了中心城市,往往还存在其他一些数量不等的不同规模的城市;行政层级较高的城市,其市域呈现出大中小城市组合的空间格局。

3. 市域内并非都是城区,一般都包含一定范围的农村,市域、县域交融并存;在多数情况下,农村人口多于城市人口。

4. 城市是优化资源要素的集中承载地,人口、产业等呈现持续向城市流动的状态。

5. 因行政、经济地位等的不同,各城市对人口、产业等的吸引力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6. 各城市对周边区域产生着一定的影响和辐射带动能力,其程度取决于该城市的政治地位、综合实力和发展潜能。

基于社会治理角度审视,由这些特点可以得出两点认识:

1. 市域社会治理地位重要。市域聚合了改革与发展、公平与效率、安全与稳定、城乡与区域等一些重大关系,是社会矛盾、疑难问题、各类风险的主要承载体与滋生地,其治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的治理能力,治理状况代表着整个国家的治理水平。市域治则区域兴、社会安、国家宁。

2. 实施市域社会治理优势明显。市域是宏观与微观的转承点,是城市和农村的结合体,实施市域社会治理有利于统筹协调,追根溯源,以整体思维、集成方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域行政资源丰富,行政体系完备,是社会治理构架中的中坚力量,实施市域社会治理有利于形成高效联动、上下贯通的矛盾化解和风险防控链条;市域综合条件良好,资源统筹余地较大,实施市域社会治理回旋空间宽广,有利于开展多途径处置复杂问题的探索试验,把实施应急处置与打造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比之县域治理,市域治理对象更加复杂,问题更加典型,场景更加丰富,同时空间尺度更加合理,运作手段更加多样。因此,有必要把市域治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并通过优化市域治理带动县域治理乃至整个社会治理,加速提升国家现代化治理水平。

二、市域社会治理的目标取向

市域社会治理的直接任务是防控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但防控化解矛盾不能就事论事、简单行事,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置于推进生产力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总要求之下。在今天,是要使市域治理适应时代的要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因此,市域社会治理不能为治而治,要基于发展的要求确定工作基点和目标取向。从这一认识基点出发,市域社会治理要着眼于如下三个关键词把握操作内容与推进方式。

1. 安。即维护政治安全、保障社会安定、庇佑人民安宁、实现生活安康。主要是,有力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严防发生暴恐活动;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发挥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化解矛盾作用,畅通普通人群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风险;健全信息网络法制,实现网络清朗健康;加强预研预判预案,前移风险防控与转化关口。

2. 悦。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把人民高不高兴、满不满意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绝大部分人的喜好与厌恶作为具体治理措施取舍的第一尺度;排除把治理简单等同于“整顿”或“对着干”的思维,变治理为服务,以“治理”为手段,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变“治百姓”为“百姓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城乡社区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能动中实现自觉,通过自律带动互律和他律,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3. 进。即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进步。把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使命,不用“不许”或“禁止”代替治理,不把“封”、“堵”、“关”作为常态化举措和基本的做法,不使“不干事”或“不让干事”作为“不出事”的手段;实现发展与安全的有机协调,把发展状况作为评价社会治理成效及方式优劣的关键标准。

对于市域治理来说,“安”、“悦”、“进”既是目标取向,也是基本要求,坚持这个导向,市域社会治理就能创新展开,现代化程度也就能不断提升。

三、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举措

围绕“安”、“悦”、“进”推进社会治理,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树立宽广视野,秉持系统思维,实行协同联动,在深、精、细、实、特、快上下功夫。努力方向是:

1. 营造宽松友善的社会环境。自律是形成良好社会治理体系的坚实基础,而心情舒畅、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是自律形成并不断强化的重要前提。要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导向,完善制度、体制、政策和政府服务,让一切要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自觉和积极参与,实现政府在社会治理上的“无为而治”。

2. 分级分层压实治理责任。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和大而化之的粗放式操作是社会矛盾外溢变异、各种风险滋生爆发的主要原因,而这种做法在不少地区严重存在。完整的市域行政管理层级本是实施有效治理的优越条件,但这样的做法为相互推诿、虚与委蛇提供了潜在机会。因此,应清晰划分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并健全监管体系和奖惩机制,通过事项分解、责任实化,构建主管市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治理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有效解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和“整治一阵风、事过依然松”等问题。

3. 推进城乡统筹、市县协同。一方面,在对经济社会各重要领域进行一体规划、一体建设的基础上,一体打造市县社会治理体系,做到规则一致、机制贯通、措施协同,不留死角;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市县特点和城乡区别,用好各自有利条件,实现相互支撑、优势互补、不断丰富社会治理手段,扩大矛盾风险排解的运作舞台与回旋空间。

4. 强化先进科技手段赋能。结合智能化综合性素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社会问题辨识体系和重大风险检测机制;深化“互联网+政府服务”,强化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服务与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协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智能化执法办案,全面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与效能。

5. 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从内容上看,市域社会治理不只是管控和打击,服务与建设也应是题中之义;从主体看,光靠政府单打独斗难以有效解决纷至沓来的矛盾与问题,更无法满足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因此,要在优化政府治理体系与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党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充满活力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特别要重视发挥专业团队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专业队伍、专门机构运用市场机制,深入到城区、街道、乡村进行各具特色的精细治理、服务和建设,为构建美好的市域和县域贡献力量。专业力量介入既能降低治理成本,又能提高运作效率,还能及时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可谓一举多得,应大力促进与推动。

【责任编辑:王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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