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爱民:中国已形成完整的品牌法律保护体系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 殷晓霞)“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这些措施不仅回应了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挑战,也为全球著作权保护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1月20日,第七届中国企业五星品牌评价暨中国品牌与服务案例征集活动在北京召开,会上,北京护宪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卫爱民作出如上表示。
图为北京护宪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卫爱民
卫爱民指出,人们普遍认为品牌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标识与旗帜,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品牌代表着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文化底蕴和产品品质。在外延上,品牌涵盖了企业的产品、服务、形象等多个方面。“同时,品牌也体现在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方面上,企业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品牌形象,实现品牌的长远发展。”
卫爱民指出,在中国已经形成完整的品牌法律保护体系。
在民法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品牌保护提供了基础法律保障,与其他几部核心法律共同构成品牌法律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在核心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使用、权利保护、侵权责任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仿冒行为,禁止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者贬低竞争对手为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保护品牌的视觉元素和创意内容,禁止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相关品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品牌保护的核心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则在保护企业的专利技术,防止专利侵权、追究专利侵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其他核心法律共同形成品牌保护的法律框架。
在刑法领域,卫爱民表示,“中国刑法通过设立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名,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效保护品牌权益。促进品牌发展。”
他强调,中国行政法规在品牌保护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征信业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明确了品牌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这些法规不仅规范了市场行为,打击了侵权行为,还为企业建立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地方层面的立法也在不断加强,进一步推动了品牌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增强了消费者的品牌认知和信任,促进了品牌经济的健康发展。”
卫爱民指出,中国政府在品牌法律保护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近年来,中国市场愈发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品牌法律保护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和持续的改进。政府加强了对品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侵权成本,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同时,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提升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增强了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这些措施不仅塑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还促进了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展现了中国政府在品牌建设和法律保护方面的决心与智慧。”他说。
卫爱民进一步介绍,中国在对商标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专利案件的司法保护方面又有了新的进步。在著作权司法保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公布了《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著作权的管辖、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责任、作品署名顺序、委托作品使用权等,加大了涉及科技领域和商业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力度,推进科技创新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通过多项重要举措加强著作权法保护,包括启动“版权AI智审”试点工作,利用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