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变动和调整如下: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一度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
1958年12月,撤销珠江区,同年撤销广州市郊区;原属郊区的人和、太和、竹料、钟落潭等4个公社与花县合并设立广北县,划归广州市;原广州市郊区的三元里、鹤洞、江村、石井、沙河、新滘、黄埔、萝岗8个公社设立广州市近郊区。
1959年3月,撤销广北县,把花县划回佛山地区;恢复广州市郊区,原从广州市郊区划出的4个公社划回广州市郊区;同时,撤销广州市近郊区。
1960年4月,从佛山地区划出花县、从化县归属广州市。同年8月,撤销中区、郊区,设立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4个城区和黄埔区、芳村区、江村区3个郊区。
1961年,原属韶关地区的佛冈县划归广州市(1963年又划归韶关地区管辖)。1962年5月,把3个郊区合并为1个郊区。
1973年,重新从郊区划出部分区域再设黄埔区。
1975年,把原属佛山地区的番禺县、惠阳地区的增城县和龙门县、韶关地区的新丰县划归广州市。1983年,把韶关地区的清远县、佛冈县划归广州市。
1985年1月,从广州市郊区划出部分区域,设置天河区、芳村区。
1987年1月,把广州市郊区改称为白云区。1988年,广州市行政区划作出较大调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把龙门县划归惠州市管辖,新丰县划归韶关市管辖,清远县和佛冈县划归清远市管辖。
1992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番禺县,设立番禺市(县级),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由广州市代管。
199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花县,设立花都市(县级),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由广州市代管。同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增城县,设立增城市(县级),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由广州市代管。
199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从化县,设立从化市(县级),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由广州市代管。
200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分别撤销番禺市和花都市(县级),设立番禺区和花都区。
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撤销东山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越秀区管辖;撤销芳村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荔湾区管辖;设立南沙区和萝岗区。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广州市辖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10个区和从化市、增城市2个县级市。
2012年9月,番禺区的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划归南沙区管辖。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广州市辖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10个区和从化市、增城市2个县级市。
2014年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撤销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县级从化市,设立从化区,以原从化市的行政区域为从化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县级增城市,设立增城区,以原增城市的行政区域为增城区的行政区域。
(一)地理位置和范围
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广东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的中心。广州市地处中国大陆南方,广东省的中南部,珠江三角洲的北缘,接近珠江流域下游入海口。其范围是东经112度57分至114度3分,北纬22度26分至23度56分。东连惠州市博罗、龙门两县,西邻佛山市的三水、南海和顺德区,北靠清远市的市区和佛冈县及韶关市的新丰县,南接东莞市和中山市,隔海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相望。
由于珠江口岛屿众多,水道密布,有虎门、蕉门、洪奇门等水道出海,使广州成为中国远洋航运的优良海港和珠江流域的进出口岸。广州又是京广、广深、广茂和广梅汕和武广铁路的交汇点和华南民用航空交通中心,与全国各地的联系极为密切,因此,广州有中国“南大门”之称。
(二)土地资源特征
广州市耕地面积为8.59万公顷,林业用地面积25.61万公顷。广州市土地类型多样,适宜性广,地形复杂。地势自北向南降低,最高峰为北部从化市与龙门县交界处的天堂顶,海拔为1210米;东北部为中低山区;中部为丘陵盆地;南部为沿海冲积平原,是珠江三角洲的组成部分。由于受各种自然因素的互相作用,形成多样的土地类型。根据土地垂直地带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中低山地。是海拔400米~500米以上的山地,主要分布在广州市的东北部,一般坡度在20度~25度以上,成土母质以花岗岩和砂页岩为主。这类土地是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基地,宜发展生态林和水电。(2)丘陵地。是海拔400米~500米以下垂直地带内的坡地,主要分布在山地、盆谷地和平原之间,在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以及市区东部、北部均有分布,成土母质主要由砂页岩、花岗岩和变质岩构成。这类土地可作为用材林和经济林生长基地。(3)岗台地。是相对高程80米以下,坡度小于15度的缓坡地或低平坡地。主要分布在增城区、从化区、白云区和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天河区亦有零星分布,成土母质以堆积红土、红色岩系和砂页岩为主。这类土地可开发利用为农用地,也很适宜种水果、经济林或牧草。(4)冲积平原。主要有珠江三角洲平原,流溪河冲积的广花平原,番禺和南沙沿海地带的冲积、海积平原,土层深厚,土地肥沃,是广州市粮食、甘蔗、蔬菜的主要生产基地。(5)滩涂。主要分布在南沙区南沙、万顷沙、新垦镇沿海一带。
(三)气候特征
广州地处珠江三角洲,濒临南海,海洋性气候特征特别显著,因此,海洋和大陆对广州气候都有非常明显的影响。广州市各地年平均气温在21.5℃~22.2℃之间,雨水资源丰富,平均年降水量在1800多毫米,年降水日数在150天左右。
(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