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一带一路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再传利好

发布时间: 2017-02-21 09:49:09 | 来源: 央广网 | 作者: 杜金明 | 责任编辑: 刘芳奇

关键词: 内贸,跨境,东方港,运输效率,数量

央广网宁波2月20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秦华洋 徐劲松)近日,质检总局再次发布《关于黑龙江省拓展内贸货物经俄罗斯过境运至我国沿海口岸检验检疫相关事宜的公告》,在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内贸货物南北运输渠道,简化通关手续,提高企业运输效率。

黑龙江内贸货物借道俄罗斯口岸,通过“中-俄-中”的集装箱货物运输方式,可以充分“享用”中俄陆海联运优势,尤其是俄罗斯海运优势,大大节约运费,降低贸易成本。我国相关部门早在2007年已经开始试点,最初发送内贸跨境运输货物只能通过上海、宁波、黄浦三个口岸进境,出境口岸也只限于海参崴(弗拉迪沃斯托克)、东方港和纳霍德卡港。2015年质检总局曾发布第86号公告,扩充内贸跨境运输的货物品类,在原有的煤炭、石化、粮食基础上,增设了木材类产品。同时,增加泉州、汕头、洋浦、天津、大连共5个港口,作为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并允许黑龙江省内贸跨境运输企业使用返程集装箱经原线路运输内贸货物。企业货物复入境时,只需凭联系单即可接受报检,对货物不再实施检验检疫,有效的提高了通关效率。

据记者了解,此次,质检总局公告中在原有产品种类基础上又将玉米酒糟粕、玉米胚芽和玉米淀粉纳入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范围,并可按跨境国要求,依企业自愿申请,对跨境运输货物实施检疫并出具检疫证书,极大提高了企业出境通关的便利性。同时,进一步扩充南沙港、盐田港、蛇口港、福州港、湛江港、厦门港、太仓港为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并增加了俄罗斯拉夫扬卡港作为出境口岸。

2016年全年,宁波口岸共完成黑龙江经俄罗斯过境内贸货物检验检疫20批,货值26.7万美元,且以木材为主,数量和金额都不突出,质检总局新政的实施有望改变这一局面,相关企业可以借势而为,开拓对俄贸易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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