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可推进科技领域对接

发布时间: 2017-05-05 10:04:41 | 来源: 南方日报 | 作者: 龙金光 | 责任编辑: 刘芳奇

关键词: 一带一路,龙金光,科技创新,产能,利益共同体

“一带一路”倡议来自中国,成果已经并将继续惠及沿线国家。“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即将召开之际,南方日报记者专访了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当代世界研究中心主任、“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联盟秘书长金鑫。

在金鑫看来,“一带一路”既为处于全球化“洼地”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机遇,帮助其摆脱贫困和实现现代化,也为发达国家增添了发展动力。“一带一路”注重发挥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合理引导作用,而不是任由资本逐利扩张,强调为相关国家的普通民众谋幸福。此次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望推动“一带一路”向优化升级的2.0版本迈进,在理念引领、机制建设、平台优化、项目完善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将进一步提升合作效率,激发合作热情,推动成果转化。

“一国一策”与沿线国家加强协作

南方日报:“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三年多来,在国际产能合作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

金鑫:自2015年国务院发布国际产能合作指导文件后,3年多来,我们在国际产能合作中取得很多收获:一是中国已经与哈萨克斯坦、柬埔寨、埃及等20多个发展中国家建立了双边产能合作机制,与法、德、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建立了在第三方市场的合作机制,中方发起设立了中拉、中非等一系列多边和双边产能合作基金。二是推动一些重大标志性工程落地。如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启动了几十个产能合作项目,中国与巴基斯坦加强在钢铁、电力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中国与印尼在雅万高铁上的合作顺利进行,亚吉铁路已经建成。我们与相关国家的产业合作填补了一些国家的产业空白。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的几十个经贸合作区中,一半以上涉及轻纺、建材、机械、化工等产业,项目遍地开花,成绩可圈可点,给沿线国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

南方日报:贸易畅通方面下一步应如何重点推进?

金鑫:为进一步促进贸易畅通,下一步应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以中国-东盟自贸区为示范,挖掘沿线国家贸易潜力,尽快促成亚太贸易协定,建设亚太自由贸易区,加速“一带一路”区域整体乃至与其他区域的汇合,最终促进建立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

二是积极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与沿线国家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设国际物流大通道。

三是加快双多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加强投资合作促进和贸易磋商机制、国际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建设,促进投资便利化,为双方企业开展相互投资和合作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四是发挥“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支点城市作用,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促进贸易网络密集发展。在国际贸易支点城市或“一带一路”主要交通节点、港口共建一批产业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园。鼓励“走出去”企业与所在国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建立“一带一路”产业共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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