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11月16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新加坡共同发布了《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进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回顾了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过往历程,并对未来的发展提供建议。
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首次把绿色金融议题引入二十国集团(G20)议程,加大所需融资力度。2016年8月,中国国务院制定和出台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旨在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份报告针对此后的进展进行了研究。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教授表示,绿色金融对于实现中国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国家战略目标至关重要。通过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产业基金等绿色金融实践,并加强在地方一级的探索和实施,中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已为中国经济结构性改革做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报告明确指出许多具体进展包括:2017年上半年,中国累计发行36只绿色债券,价值776.7亿人民币(约合美元117亿);截至2016年底,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金融环保绿色基金达265只,其中绿色产业基金215只,约121只是在2016年成立的;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综合信息平台统计,截至2017年6月末,全国入库项目中绿色低碳项目合计7826个、投资额达6.4万亿元人民币(约合9600亿美元),分别占全国入库项目总量和总投资额的57.7%和39.3%;中国建立了5个绿色金融“试点区“,试点省区将分别侧重绿色金融的不同方面,探索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模式;随着《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亚太经合组织(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和《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的启动,中国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实践正逐步走向世界。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合国环境署可持续金融特别顾问马骏博士表示,中国通过政府领导力建立了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同时激励了许多国家制定绿色金融政策路线图。但要保持这一势头,中国还需要克服一些挑战。绿色金融进展报告明确了中国若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所需要做的工作。
报告提出的具体建议包括:明确“绿色”定义,划清“绿色”范畴,从而降低绿色项目识别成本;建立绿色金融统计体系,构建地方绿色发展绩效评估体系;有关部门应通过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贷款人的责任,义务和诉讼资格,促使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分析纳入贷款流程操作;完善绿色金融数据库,拓宽国际投资者获取中国绿色金融市场信息的渠道,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绿色指标,为国际投资者提供参照,吸引他们投资中国绿色债券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