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与美国司法部对簿最高法院

发布时间:2018-02-28 13:05:38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周武英 | 责任编辑:刘梦雅

关键词:美国,微软,公司,数据,司法部

根据多家外国媒体报道,当地时间2月27日,美国微软公司与美国司法部对峙于美国最高法院,就海外数据隐私权问题展开辩论。

对簿公堂

美国最高法院27日宣布受理微软与美国司法部之间的一场重大隐私权案,微软对美国司法部的一桩重大隐私权案将在最高法院开庭。

美国最高法院将委派一个由9名法官组成的小组来受理该案,法官们将听取有关技术公司和隐私维权人士的意见。隐私维权人士希望保护客户数据,反对执法机关获得对刑事和反恐调查至关重要的信息。

美国司法部与微软关于海外数据隐私权的争论相持已久。这起案件可以追溯到2013年,当时检察官拿到搜查令,要求微软提供与毒品走私调查有关的邮件信息,但是这些邮件当时存储在微软都柏林的海外服务器上。微软公司质疑美国本土的调查令是否有权要求调阅存储在海外的数据。而美国司法部则称,因为微软是美国公司,检方有权要求企业提供这些数据。

2014年美国司法部要求法庭允许其搜查微软Hotmail一个账号时,法官驳回了该部门的一个要求。法官没要求微软对此案发表看法,该公司也未试图这么做。

微软认为,政府在索取客户账号信息时提出无限期禁言是违法的。该公司认为,这种命令可能阻碍潜在客户购买云存储服务,而这是微软日益重要的一项业务。

当一家公司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存储数据,政府必须有搜查令才能直接搜索数据。但如果该公司依靠第三方云存储,政府可能会直接找云提供商,而公司可能永远不知道。微软总裁和首席法律事务官布拉德.史密斯称:“客户已经就此提出抱怨。”

微软在诉讼中称,过去18个月联邦法庭发出了近2600条保密命令“要微软不谈论搜查令”。这些命令有2/3是无限期的,意味着命令的有效时间不确定。司法部称正在认真研究此诉讼案。

针对勒令企业交出客户存储在海外服务器上的电子邮件一事,微软于2016年4月份向美国司法部提起了诉讼。微软发起诉讼时,声称收到了来自政府方面的2567份法律要求,而其中涵盖的“噤声令”似乎是为了防止该公司向客户披露有关请求的详细信息。

司法部推出一项解决该问题的新政策,对“噤声令”施加了限制,确保其只在绝对必要的时候才被使用。

微软总裁布拉德表示,对于隐私和自由表达权利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进步。对于我们的客户来说,这无疑是一场胜利。我们很高兴美国司法部采取了这些措施,保护了宪法赋予所有美国人民的权利。

尽管赢得了这一轮胜利,微软还是请求有关部门作出更多改变。其希望参议院能够推进2017年的经济改革法案,因其更新了远在Web和云计算出现之前、就已于1986年制定的《电子通信隐私法案》。

美国司法部本以为微软会交出数据,然而没有得到期望结果,于是又将后者上诉至第二上诉法院。有趣的是,2016年,位于纽约的美国第二上诉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上诉法院称,这些电子邮件超出了1986年美国《存储通讯法案》规定的国内搜查令的范围。

特朗普政府对此项判决并不满意,因此决定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对此,布拉德表示,为这种事情而在法院上继续辩论看起来是一种“倒退”的表现。美国司法部的立场将置企业于棘手的法律冲突中,另外它还会损害到美国人的安全、工作以及个人权利。

企业之忧

随着科技的进步,微软已经在40个国家拥有100个数据中心,是第一个对调查海外存储数据的美国本土搜查令提出挑战的美国公司。

美国著名的几大高科技企业苹果、谷歌等其他数据存储服务提供商均在其位于世界各地的服务器上存储来自全世界的信息。据报道,一年前,全球最大搜索引擎公司谷歌就拥有遍布全球的36个数据中心(美国19个、欧洲12个、俄罗斯1个、南美1个和亚洲3个)来处理它拥有的数据。谷歌邮箱甚至会将一封电子邮件的正文和附件分别存在不同地点的服务器上。

美国跨国科技公司的担忧在于,如果美国政府能够在不修改法律的前提下,获取存储在全世界的消费者数据,消费者就会选择别的公司。

包括IBM、亚马逊、苹果、威瑞信和Alphabet旗下的谷歌都提交了支持微软的法庭文件,美国政府则得到了以佛蒙特州为首的35个州的支持。

布拉德对媒体表态说,美国政府不应该单方索取这些数据,而不考虑其它国家的法律和利益。史密斯称:“这样做有可能会让国际局势更紧张更混乱。”

然而,司法部副检察长诺尔·弗兰西斯科(NoelFrancisco)则在法院文件中表示,如果裁决对微软有利,则会妨碍本国的执法行动,影响反恐。即使高等法院真的偏向微软,美国政府仍然可以获取海外数据,只是程序更复杂,周期更长。

法律之争

美国司法部和微软在数据隐私权案的争论焦点是1986年的监管法律。目前,美国立法机关正在考虑修改这一法律,以立法形式赋予检察官特权,强迫科技企业交出存储在海外的数据。

CNN报道称,微软认为,美国政府现在依据的《美国存储通讯法(1986版)》(Stored Communications Act of 1986)已经过时,不适用于当代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及云计算服务。微软在挑战政府保密命令的诉讼时还表示,这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言论自由权,以及第四修正案赋予的隐私权。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立法者正在考虑修改1986年推行的《美国存储通讯法》。国会将以两党立法的形式修改法规,微软和司法部也希望能用这种方法解决纠纷。

路透社报道称,目前美国国会已经引入两党立法程序以更新现行法规,此举受到了微软及美国政府的支持。更新的法规可能会允许美国法官签发授权,当执法部门的要求与外国法律冲突时,给予科技公司反对的渠道。如果国会在最高法院判决之前通过了这项法规,该案就会失去意义。

不过,由于现在法案还没有更改,路透社报道称,如果最高法院做出有利于微软的判决,政府机关依旧能够获取海外存储的数据,不过流程会更麻烦,花费时间更长,等待时间或许长达十个月,需要遵循与其他国家的数据互助条约。

对该案的判决结果将决定美国检察官是否有权要求高科技公司上交存储在海外的数据。而由于涉及科技公司利益、消费者隐私权与执法部门要求获取犯罪和反恐调查信息之间的冲突,该案受到了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世界多国密切关注。

微软总裁布拉德建议美国国会通过新的国际通讯隐私法来解决此类问题,否则其他高科技公司也将在过时的法律下遭遇此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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