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陈劲松)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日前联合签署备忘录,宣布将共享慈善捐赠领域的红黑名单,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据悉,备忘录明确了激励对象和惩戒对象。激励对象中,不仅包括民政部门在行政管理的评估工作中获得良好等级的慈善组织,还包括有良好捐赠记录的捐赠人,特别是在扶贫济困领域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惩戒对象中不仅包括民政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还包括这些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包括在慈善捐赠相关活动中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受益人以及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由40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实施的相关措施,涉及民生、科教、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以及工商、税务、海关、质检、公安等各市场监督领域。其中激励措施26项,惩戒措施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