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宗福: 需要司法深度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发布时间:2018-03-13 10:04:18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杨晓霖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一带一路,司法保障,智库,走出去,点对点

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学术委员、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代表毛宗福。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供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杨晓霖) 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在北京举行,李克强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推动国际大通道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

对此,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学术委员、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代表毛宗福表示,目前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很高,但往往不熟悉他国法律环境,缺乏法律政策风险评估,经济利益极易遭受损失、侵害。

毛宗福表示,2018年1月,中央深改领导组就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积极行动,已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出台为我国企业参与境外贸易、投资等提供司法保障16条措施等。

他认为,目前,企业“走出去”,最需要的是国别与行业领域司法深度服务,希望有关部门或机构能够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司法服务,维护中国海外企业的安全利益。因此,他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启动国别投资贸易相关司法研究,编制“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投资贸易司法服务指南;启动行业领域相关司法研究,编制“一带一路”重点合作领域投资贸易司法服务指南,并作为公共产品提供有意向“走出去”的企业单位。

第二,建立“一带一路”重点国家与重点行业司法服务高层次复合型司法人才培养基地,培训培养一批急需的“一带一路”司法服务人才;培育孵化一批“一带一路”投资贸易国别、行业领域司法风险评估专业机构,促进企业“走出去”投资贸易落地,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政策风险。

第三,启动“一带一路”建设投资贸易法律保障研究,推动形成广泛共识,加快“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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