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应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发布时间:2018-05-07 10:03:54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作者:唐福勇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一带一路,国家电力,电力消纳,报告

德勤日前发布的最新报告《2018“一带一路”电力国际合作展望》(下称“报告”)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潜力巨大,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估算,2030年“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19.4亿千瓦,其后十年内将再新增26亿千瓦。按照巴黎协议的碳减排目标所规定的目标期限,2030年“一带一路”国家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预计发电量可达3.5万亿千瓦时。“一带一路”国家中,欧洲、印度和非洲地区的可再生潜力居于前列,这与当地的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相契合;其次是东南亚、日本和中东地区。

报告认为,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力需求会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到2020年,沿线国家的发电量将比2016年的约51890亿千瓦时增长70%。与此同时,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电力项目合作也日益紧密。2016年,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电力投资总额达76.55亿美元,较2015年增加两倍以上,其中以水电和清洁能源占比最高。

德勤中国能源与资源行业主管合伙人郭晓波表示:“就能源与天然资源而言,虽然未来煤电仍是沿线国家电力供应的主力,但是鉴于煤电项目潜在的搁置风险和当地法规变化的影响,煤电项目的风险将日益增加。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和储能技术的进步,使得其发电成本迅速下降,甚至可与传统化石能源竞争。因此,众多国家一方面积极地规划可再生能源项目,另一方面也开始调整和削减补贴政策。未来,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成功将更多取决于投资者对当地市场的把握而非电价补贴支持。”

报告显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的合作日益频繁。德勤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许思涛分析认为,除了关注可再生能源绿地项目,中国电力行业海外并购也一直将可再生能源作为重要目标资产。2017年,中国电力行业的海外并购交易中,有半数项目以可再生能源资产和企业为标的。中国电力企业在海外进行收购主要有两种目的,一是为了学习海外企业的先进经验、技术和标准,二是选择优质项目进行财务投资。因此,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潜力巨大。

报告建议,电网国际合作可考虑优先开展与周边国家的跨境联网和输电项目,小范围实现跨境电力消纳和供需平衡。在“一带一路”欠发达地区推动电力互联互通项目,开拓EPC和BOT市场,打造“中国技术+中国标准+中国装备+中国建设”的整体解决方案,同时跟踪境外优质电网资产并购机会。在欧洲、南美等“一带一路”外延区域,其电力资产可以在规范、透明的监管框架下实现稳定回报,对中国电网企业也颇具吸引力。这些国家出售电网少数股权,进行私有化,为中国带来收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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