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提升地方债定价市场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8-05-09 16:32:28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孙韶华 | 责任编辑:刘梦雅

关键词:发行,债券,地方政府,财政部

财政部网站8日消息,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管理、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等内容。

意见明确,对于公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每季度发行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地区全年公开发行债券规模的30%以内(按季累计计算)。全年发债规模不足500亿元(含500亿元),或置换债券计划发行量占比大于40%(含40%),或项目建设时间窗口较少的地区,上述比例可以放宽至40%以内(按季累计计算)。如年内未发行规模不足100亿元,可选择一次性发行,不受上述进度比例限制。

意见还明确,地方财政部门可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需要,采用弹性招标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鼓励各地加大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置换债券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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