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中心5月11日讯(记者 张艳玲 实习记者 李欢)近日,财政部发布《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北京、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云南、陕西等10地获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合计8.6亿元。
此次考核奖励资金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下达的,旨在发挥受表扬地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获奖励省(市)将在6月30日前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上报财政部预算司,完成资金下达获奖励市(州)、县(市、区)工作,并督促其加强奖励资金使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