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于5月14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开幕。此次会议以“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协调与合作”为主题,由哈萨克斯坦国家收入委员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机构共同主办。会议着重探讨如何消除税收壁垒和国际重复征税,为“走出去”和“引进来”的企业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消除税收的国际壁垒。
会议指出,中国税务部门将与“一带一路”各国税务部门一道,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完善国际税收规则,健全争端解决机制,提升税收征管能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开幕式上表示,建设“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合作长效机制,是完善国际税收治理的务实之举,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之举,也是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务实之举。
王军倡议,各方以丝路精神为指引,聚焦实现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多元、更高层次的“一带一路”税收合作这一目标,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实现共赢共享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告诉记者,截至2018年4月,中国税务部门已经与25个国际组织和区域税收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与11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5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发布了75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2015年到2017年,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协定下的相互磋商机制,开展双边税收磋商211例,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重复征税128.78亿元。
针对出海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税务风险,廖体忠表示,“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帮助‘走出去’企业快速熟悉境外投资目的地的基本税收信息。”
同时,我国税务部门也在持续优化国内市场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引进来”的企业进行政策答疑和辅导,测算税负差异,还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搭建了“一带一路”税收交流合作的新平台。会议围绕税收法治、纳税服务、争端解决和能力建设等问题开展交流,通过倡导“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逐步拓展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层次,形成“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领域共商共融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提升未来税收合作的整体格局。
企业的成长壮大也提升了双向投资合作的预期,2018年一季度,中国对43个“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有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合计29.5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14.4%。同时,中国外商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也吸引更多沿线国家企业来华投资,2018年一季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781家,同比增长40%,实际投入外资金额84.5亿元人民币。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税务系统助力‘一带一路’的做法,对其他部门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共赢有启示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