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中资银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发布时间:2018-08-24 15:00:36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欧阳洁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中资银行,外资持股,中资商业银行,中外资,外资投资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欧阳洁)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决定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作单独规定,中外资适用统一的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办法。取消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同时按照中外资同等对待的原则,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按入股时该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为中外资入股银行业创造公平、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保持监管规则和监管体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除需符合相关的金融审慎监管规定外,还应遵守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资基础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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