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8月27至28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承办的“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和亚洲、非洲、欧洲、美洲26个国家的160多位法学法律界和工商界代表出席会议。
在两天的时间里,与会法学专家学者围绕“一带一路”法律环境与法治保障,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贸规则,境外投资经贸争端解决机制,境外投资法律风险防控四个专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指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与沿线和世界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推动各国发展战略深度对接,为艰难复苏的世界经济注入新动力。本届研讨会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共同建设‘一带一路’”为主题,契合了当前形势,反映了多方需求。他提出了三点期望:一是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基础上加快推进一带一路规则体系和法治网络建设,实现政策规则标准“软联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二是要维护以世贸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避免并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不搞封闭排他的小圈子,不做凌驾于人的强买强卖,不搞损人利己的本国优先,要大力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深化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探索法律风险防范,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有效的法治保障。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卢鹏起指出,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一直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一带一路”特色法律服务,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创造性,根据企业需求,共同举办政策解读、热点问题研讨和经贸问题培训等活动;利用好新建立的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这一新平台;同时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筹建由各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机构,推动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
亚洲太平洋法律协会候任主席崔正焕认为,亚洲太平洋法律协会高度重视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并于2017年专门成立了“一带一路”常设委员会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协同与配合,希望今后加强与中国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
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周浩黎表示,无论是陆上还是海上的丝绸之路,印度尼西亚都会不遗余力地和中方进行合作。印中已经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将进一步在工业、航空、铁路、港口、能源等领域与中国开展更深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