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履职故事】
进入信息社会,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平安生活。我履职七年,长期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2013年提出完善网络信息保护立法,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今年,我建议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强App“越界”收集信息治理。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一些App“越界”收集甚至非法窃取用户信息,令人防不胜防。黑客通过攻击网站等其他途径“越界”收集个人信息的案例也不胜枚举。个人信息大量被非法收集、滥用,甚至违法使用,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不足。App“越界”常态化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法律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原则、范围、方式界定不够明确。例如,《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明确要求收集的信息必须与服务有关,需要经被收集者同意,但对是否“有关”没有明确的操作细则,缺乏实操性。因此,制定一部科学、完整、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已是刻不容缓。
我建议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从个人信息概念与范围、信息资源主管部门、监管机制、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个人信息收集主体、收集范围、收集程序、告知义务和个人信息的储存与使用等多方面,对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作出科学、全面的法律规定。而且,针对App“越界”收集信息的突出问题,亟须立法和执法“双管齐下”加强治理,加强App信息收集问题执法。
(本报记者吴春燕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