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19-03-19 14:02:26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田新民 武晓婷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实体经济,协调度,耦合作用,协调发展,金融系统

【论点摘编】

从经济金融化视角出发,分析金融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并进一步构建金融与实体经济系统的相关指标,以此建立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我国1990—2016年金融与实体经济关联度和协调度进行实证分析,可以得到如下结论:一是在我国实体经济系统中,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约束金融系统发展的主要因素,反映出金融化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实业投资、实体经济资本形成及居民消费的增长;二是在我国金融系统中,证券化资产是影响实体经济发展最主要的驱动因素,说明资本市场发展对实体经济增长有很强的正向推动作用,同时,它也是金融系统指标中受实体经济影响最大的。三是我国金融与实体经济耦合协调度的时序变动具有明显的波动性和阶段性。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在推进我国金融与实体经济耦合协调升级发展过程中,首先,要重点优化和提升主要因素,如改革和完善资本市场,这不仅有利于我国金融和实体经济自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在这种良性互动发展和耦合作用下,能够不断提升金融与其服务的实体经济之间的适应度,实现两者协调有序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实体经济部门对政策冲击的反应有一定的滞后性,短期内很难达到预期效果。金融系统对政策反应相对敏感,因此,当金融与实体经济偏离协调发展路径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应该从金融系统入手,通过调整金融系统各因素使其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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