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警示管控重大风险126处

发布时间:2019-07-16 16:19:30 | 来源:南方日报 | 作者:谢庆裕 | 责任编辑:刘梦雅

关键词:风险控制,管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

广东近日首次实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挂牌警示,截至15日,共警示重大风险126处,挂牌警示期为12个月。笔者从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探索实施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积极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主动战。

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今年1月23日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规定,省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制度,每年的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向全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其管控情况,促进各类单位有效管控、降低安全风险。

对此,省应急管理厅以省安委办、省减灾办名义联合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单位),认真排查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制度,按照统一工作安排,分两批向全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管控情况。

12日,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广东海事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率先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警示重大风险63处。15日,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再警示重大风险63处。此次重大风险挂牌警示活动共警示重大风险126处,其中:安全生产类风险73处,自然灾害类风险53处。各重大风险均已采取管控措施,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将及时公布。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是我省做好风险预控、实现关口前移的创新举措,对我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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