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9-07-16 16:20:52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潘清 | 责任编辑:刘梦雅

关键词:科创,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便利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制作公告文件、完成公告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12日发布实施《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及配套公告格式指引。

备忘录是科创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指南,也是落实和细化《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要求的主要下位规则。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备忘录制定过程中落实了科创板退市、股权激励、持续督导、经营性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等重点制度的差异化信披要求;从简明清晰、便利使用角度出发,对信披规则体系进行了局部优化;针对性地简化了信披要求,对于部分经过长期市场实践已形成成熟、稳定做法的事项,如董事会决议公告等,不再规定统一的披露格式。

备忘录共计八项,主要涉及如下事项:《备忘录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备忘录二号——信息报送及资料填报业务指南》,明确了科创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和报送要求;

《备忘录三号——日常信息披露指引》及所附公告格式指引,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份质押、股份减持、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事项;

《备忘录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与科创板更为灵活便利的股权激励制度相匹配,专门制定2个公告格式指引,明确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业务办理流程;

《备忘录五号——退市信息披露指引》衔接科创板退市安排,制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风险提示、终止上市等4个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不同类型强制退市情形下,科创公司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备忘录六号——业务操作事项》明确了科创板信息披露所涉及的业务操作事项,指导公司按要求办理业务操作并发布公告。为便利科创公司发行上市阶段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专门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格式指引;

《备忘录七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在整合主板市场3份定期报告备忘录的基础上,对与年度报告相关的内控报告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披露要求、独立董事年报期间的履职要求等作出规定;

《备忘录八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特殊证券交易账户所持证券合并计算的原则,权益变动或收购的披露要求,以及特殊证券交易情形下的规则适用安排。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透露,科创公司正式上市交易后,上交所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信息披露工作需要,适时对相关备忘录及公告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完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交所将继续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切实担起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促进科创公司提升质量。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