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护航阳光执法

发布时间:2019-08-21 18:05:12 | 来源:国际在线 | 作者:柳洪华 | 责任编辑:王东海

关键词:行政执法,制度,执法,规范,陕西省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柳洪华) 8月20日,陕西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陕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梁云波,陕西省住建厅法规处处长杜晓东,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张静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姬亚平出席吹风会,共同解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陕西省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护航阳光执法

 

政策吹风会现场 摄影 柳洪华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陕西省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作出安排部署。

师建平表示,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不公正、不规范、不公开,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来体现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透明,做到在阳光下进行行政执法。因此,在当前的行政执法环境中,迫切需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方案》中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责任;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

对于“三项制度”在规范执法、保护当事人权利方面的作用,梁云波表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汇集和积累了许多的行政执法数据,需要让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和智能应用。对此,张静臻表示,实现行政执法数据的信息共享,要完善全国全省执法信息汇集和数据共享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数据信息库;在数据智能应用方面,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执法实践当中的应用,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案例的分析证据收集这方面的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防范风险的水平,提高政府决策的精准化和有效化。

据了解,为确保“三项制度”的落实,《方案》明确了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等六项保障措施。姬亚平直言,陕西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住了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关键问题,也抓住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助于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公开,有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有助于营造严格、公正、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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