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条约法律网络 护航“一带一路”建设

发布时间:2019-10-21 09:16:54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陈润泽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条约,一带一路,国际法实践,国际法治,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10月14日至25日,第一期“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在京举办。本期研修项目是中国政府首次举办类似主题的培训项目,来自巴基斯坦、埃及、土耳其、塞尔维亚、埃塞俄比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等20余国负责“一带一路”法律事务的官员参加。

外交部条法司司长贾桂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法治合作研修项目是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成果之一,是“一带一路”倡议下法治领域的重要项目。

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有益尝试

“外交部高度重视研修项目,精心设计了项目课程及活动安排。”贾桂德告诉记者。

据了解,项目举办期间,中国知名专家学者将讲授中国国际法实践、中国司法制度、国际经贸法、“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等课程。此外参观访问西安、故宫、长城及华为公司等活动,将让学员们深入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及现代科技,实地感受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文明、和平友好的文化基因和开拓发展的蓬勃动力。

贾桂德指出,研修项目是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成果之一,是“一带一路”倡议下法治领域的重要项目。研修项目是我们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主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一次有益尝试。各国对研修项目反响热烈、踊跃报名,参加本期研修项目学员充分肯定课程设计及活动安排。贾桂德称,将根据本期研修项目情况,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及活动安排,努力将研修项目打造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和能力建设的品牌项目,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法治合作研修项目意义重大

在14日外交部举办的研修项目开幕式上,外交部副部长罗照辉强调,“一带一路”倡议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与世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此次研修项目的意义和目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加强交流互鉴。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法治传统千差万别,法治文明丰富多彩,各方对“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和相关国际法问题也有着独到的见解。通过研修项目,各方可以加强交流,分享良好实践,增进互相理解和信任。

二是促进能力建设。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对于提高自身能力和参与国际治理有殷切期待。以研修项目为契机,各方可以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共同提高能力水平,深化贸易投资、金融税收、交通环保等领域的法律和规则“软联通”,打造相互兼容的“规则高速公路”。

三是维护国际法治。当今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和保护主义不断抬头。面对复杂形势,国际社会更应维护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通过研修项目,进一步凝聚遵守国际法的共识,共同抵制“毁约”“退群”等单边行径,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

法治交流合作逐渐走向深入

贾桂德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外交部条法司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法治交流合作,“一带一路”条约保障网络日趋完善,法治交流合作走向深入,法律制度研究全面展开,外方更加了解和关注中国法治理念和合作主张,相关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

关于提升条约缔结和管理服务,贾桂德向记者介绍说,为更好满足“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外交部作为条约管理法定部门,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缔结投资、贸易、税收、金融等领域的条约和合作文件,密织“一带一路”条约法律网络。今年1月,外交部建设的中国条约数据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和公众查阅条约信息提供便利。

关于搭建国际交流平台,贾桂德介绍说,“2018年7月,我们举办了首届‘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今年4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我们协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办了‘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10月,我们又举办了首期研修项目。通过这些平台,法治交流渠道更加多元、合作沟通更加顺畅。”

关于开展对外法治合作磋商,贾桂德表示,“2018年以来,我们联合有关部委共同赴非洲、东南亚和欧洲等地区部分国家开展‘一带一路’法治磋商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一带一路’重点国家法律和政策环境,推动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双方关注的法律问题,为‘一带一路’项目建设提供支持。我们还利用亚非法律协商组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不同国际平台,向外方宣介‘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理念和主张。”

关于加强工作机制建设,贾桂德说,“我们与国内各相关部委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法律问题,共同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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