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其中提到,“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12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将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并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朱昌明表示,与往年相比,今年以“提高改革成效”的质量要求代替了“加快改革”的速度要求。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标志,国企改革将进入全面落地阶段。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预计,今年将在先前四批次混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稳经济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国企实施混改的范围。与此同时,混改有可能向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提升。此外,混改内容将更加综合化,以混改为平台综合推进其他方面的改革,整体激发企业活力。比如,允许更多混改企业同步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允许落实职业经理人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