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贫困治理能力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20-07-17 13:42:34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杨雪冬 | 责任编辑:刘梦雅

关键词:贫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准扶贫

脱贫攻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征程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不断提升贫困治理能力。

中国探索出一套有效的精准脱贫治理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时代发展条件和贫困特点变化,适时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并将之贯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凝聚全社会合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勇气和治国理政的智慧能力。

构建了一套整体扶贫体系和执行机制。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党中央科学部署,充分调动全国全社会力量,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在体系上,创造了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种扶贫开发机制,形成了全体系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充分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机制上,建立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巡查,严格考核,完善评估,不断将扶贫工作落实落细,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确定了一套完备有效的方法。这套方法的核心就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五个一批”工程,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在脱贫过程中,设定时间表、留出缓冲区,有序退出,不断巩固成果。“精准”不仅是脱贫攻坚的基本要求,也成为指导当前许多工作的科学方法。

注重培育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开发理念,通过发展特色产业,采取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多种开发方式,挖掘和发挥贫困地区在市场经济中的比较优势,提升贫困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增加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建设,选好配强村级组织,选派扶贫工作队,提高基层干部识别贫困、精准帮扶、带头致富的能力。重视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思想教育,把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自我发展能力。

提升贫困治理能力,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当前,脱贫攻坚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严重影响,问题更复杂、挑战更严峻。在此背景下,要充分激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潜力,发挥其显著优势,不断提升贫困治理能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实现,而且必须全面实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能到了时候我们说还实现不了,再干几年。也不能到了时候我们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生活在扶贫标准线以下。因此,全党上下必须在思想认识上实现高度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精力将决胜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凝聚全社会共识,为脱贫攻坚创造有利社会环境。中国社会有着扶危济困、守望相助的深厚传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树立了互帮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改革开放以来,志愿精神和现代化公益救助方式不断形成和发展,社会扶贫有着强大的精神氛围和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作用,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夺取脱贫攻坚最后胜利,必须继续动员社会资源,创造良好社会舆论,发挥全社会力量。

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统筹好各项工作,配置好治理资源,安排好长短任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分析本地区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困难挑战,协调好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的关系,探索二者有效互动的连接点、共振点,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

强化制度执行力,释放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效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党员干部是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的关键主体。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磨炼了新时代做群众工作的综合本领,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经受住了危险环境的生死考验。实践证明,在贫困地区疫情防控中,许多驻村扶贫工作队立即转化为防疫队、战疫队,发挥了出色作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就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初心落在行动上、责任担在肩上,敢打硬仗善打硬仗。

强化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其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性创造性。越在困难时候,越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在脱贫攻坚中,广大人民群众已经被广泛动员起来,积极投入各项工作之中。打赢脱贫攻坚战,就要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呵护群众的具体诉求,发挥群众的参与热情,鼓励群众的创造性作为,使党的政策主张、目标要求与群众的愿望需求、社会实践有机统一起来,国家行动与全社会行动有效互动起来,社会扶助与贫困群体自立相互强化。

深化治理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精心谋划脱贫后相关地区和人口的发展。通过政策设计巩固脱贫成果,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实现自主发展注入新动能。同时,加强摘帽地区的发展规划设计,对接国家发展规划,提升发展规划的精准性、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持续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生,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长期的发展滞后,使得一些地方形成了特定思维定式和行为方式,一些贫困群体主动致富意愿不强,某种程度上存在“等靠要”依赖外部支持的思想观念。他们的所思所为也会对周围人群产生消极影响,削弱扶贫政策的效力。因此,应更加重视扶志、扶智,加强教育扶贫、智力扶贫,培植积极向上的社会观念。

继续提升贫困地区的治理能力。从中外治理实践看,贫困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收入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发展问题,必须通过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持续发展。为此,应继续改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治理结构,加强各级党政班子建设,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贫困地区社会发展,切实提升其贫困治理能力。

(作者:杨雪冬,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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