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起,我国开始实施黄河禁渔期(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制度。截至6月30日24时,我市2020年度“禁渔期”圆满结束,禁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禁渔期”开始前,按照《农业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8〕2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长江黄河流域陕西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0〕5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职责,夯实责任。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3月底“禁渔期”开始前,向社会发布《关于实施禁渔期的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在地铁1、3、4号线每节车厢电视和站内电视运营时段连续滚动播出严禁非法捕捞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游飞字。在《西安晚报》刊登禁渔通告。全市在沿河湖重点水域张贴禁渔通告600余份,树立固定宣传牌35块,出动宣传车408次,悬挂宣传横幅180条,出动执法及宣传人员1105余人次,在河湖村边、市场发放禁渔宣传资料13400余份,发放书包文具等宣传品500余件(套),“禁渔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三、守土有责,使命担当
禁渔期间,全市渔政部门克服机构变化、人员不足、手段欠缺等不利影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市渔政站禁渔期全时段24小时值班,督导检查区县落实,指导依法实施,组织专家鉴定,协同部门联合。各区县水产渔政部门坚持“5+2”“白加黑”、全时段午休巡查检查。国际港务区在灞河设立2个执勤点,分四个班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保证10余人次巡河检查。
四、加强联动,增强威慑
禁渔期间,渔政部门把禁渔工作与“打击整治破坏秦岭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水务、公安、司法部门加强行刑衔接和部门联动。日常坚持多部门联合行动,在各自管辖水域轮流驻点、分组巡查;发生案件客观分析、综合研判、科学裁量、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形成了空前威慑,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五、严厉打击,成效显著
禁渔期间,全市累计开展禁渔执法600余次;处理涉渔案件37起,其中刑事案件9起,移交公安刑拘19人;收缴网具83张(副)、橡皮船11只;没收或放生渔获物221公斤、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8尾。“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形成了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的长效机制,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