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丰硕成果。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碳达峰、碳中和关乎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金融要发挥重要的助推作用。今年3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要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这为我们开展碳金融工作指明了路径。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体现了大国责任
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这是保护人类安全的担当之举。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近年多发的自然灾害表明,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最严峻生存危机之一。我国主动宣示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有力提振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与决心。
这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处理好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才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这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标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动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碳达峰、碳中和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活方式、碳移除等密不可分,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久久为功,发挥各方合力。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改变我国能源结构。我国煤炭消费占比约60%,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给中的比重仍然较低。必须大幅降低传统化石能源的使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大技术投资,克服新能源在研发生产、存储运输和消费使用等领域的难题,加快推广运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调整我国产业结构。钢铁、有色、石化等传统“三高”行业,以及交通运输业是碳排放的集中领域,面临较大转型压力。必须加快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降低碳排放水平,解决充电桩、氢能制储输用等瓶颈,加快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变革人们生活方式。消费端的节能减排对碳达峰、碳中和具有决定性意义,低碳生活方式本身就可以减少排碳,又可以引领生产端减少排碳。必须加大低碳建筑、可再生材料和垃圾循环利用体系研发力度,从源头降低消耗,同时,大力普及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观念,多措并举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还需要发展碳移除技术。实现整个社会的净零排放,既要推动生产端和消费端减排,还要推动碳移除,以抵消在所难免的碳排放。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大植树造林投入,推动退耕还林还草,遏制沙漠化石漠化,开发碳捕捉、利用和存储技术(CCUS)。
金融机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大有可为
初步测算表明,中国未来40年达成碳中和目标需要的投资将达百万亿元级别,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方面,金融机构大有可为。
金融机构是实体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推动者。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中发挥着重要的助推器作用。金融机构要通过间接融资工具和直接融资工具,为实体经济低碳循环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要发挥资金价格的“指挥棒”作用,引导更多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向绿色产业,引领人们低碳生活绿色出行。要通过将风险配置到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使信息对称性低、初始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的绿色项目不因资金匮乏而发展受阻。通过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研发碳金融产品,发挥风险管理特长,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有效性,更好地发挥“无形之手”的功能。
金融机构本身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必要组成部分。我国金融机构体量庞大、营业网点遍布全球、员工数量众多,自身低碳运营既是对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贡献,也可对全社会低碳绿色发展起到示范作用。目前,良好的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ESG)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企业行为准则,发达国家主要金融机构大多已经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部分领先银行也发布了涵盖自身运营和投融资的全面碳中和时间表。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机构要尽早制订计划,加速推进,争取早日实现自身运营的碳达峰、碳中和。
(作者为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