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建议
“一带一路”是国家的顶层战略和全球战略,而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是国家的区域发展战略,两者不宜相提并论、等量齐观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重大长远的全球倡议,根基在于国内的发展,重点在于国际合作,是与数十个国家直接有关的国际区域合作倡议,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则是解决国内特定区域开发问题的制度性安排。因此,“一带一路”是更为顶层的和管总的战略,它必然是一个“国家战略”,而不是“区域战略”。因此,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不宜与“一带一路”相提并论、等量齐观。当然,由于“一带一路”涉及到的设施互联互通,特别是国际海陆运输大通道建设具有具体的空间指向和空间范围,因而“一带一路”建设又具有显著的区域影响。但不能因为有区域影响就称其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否则,有悖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地位和作用,也容易引起沿线参与国家的疑虑。虽然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也被称为国家战略,但它们只是我国的区域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的实施必须服从“一带一路”倡议的顶层设计,并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必要支撑。
“一带一路”建设需要与国内区域发展策略有机衔接
围绕“一带一路”陆上六大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重大战略通道及支点建设,未来国内区域发展战略应更加重视国内区域与国际区域的有机衔接。应充分发挥贯通南北方、横跨东中西、连接国内外的重要轴带在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一带一路”建设总体框架下,我国西南地区通过珠江-西江经济带,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合作平台和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走廊建设,深化珠三角与北部湾和西南地区的合作,使广东、广西成为我国面向东南亚地区开放的核心区,云南成为面向南亚开放的桥头堡,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我国西北地区则通过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国际大通道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将西北地区的发展与向西开放紧密结合,加强西北地区发展与中亚五国及巴基斯坦等地区的发展需求及发展战略的对接,提升西北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我国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则通过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通过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和蒙古国的全方位合作,为东北地区和内蒙古的发展创造新的动力。作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长期是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通过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东盟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合作平台,深化与东盟的全方位合作,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提升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的国际竞争力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
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沿海发达地区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内容。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不能代表全部的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在当前国际经济增长乏力、市场增长空间有限和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的双重压力下,以出口导向为主的部分沿海地区进入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国家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给予特别关注。尤其是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及其所直接影响的经济区域来构建应对全球竞争的国家竞争力,应成为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三角和环渤海城市群已体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两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虽然《愿望与行动》中提出珠三角地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但尚未成为国家重要的区域发展战略。粤港澳大湾区是“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要冲,是对接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等“一带一路”国家的必经之地,也是国家经略南海最重要的战略支点。因此,应尽快将以珠三角为核心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为国家重要的区域发展战略,推动珠三角加快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提升国家整体国际竞争力。
采用行政区与类型区相结合,研究制定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比“四大板块”更加精细化的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指导下,在“四大板块”的基础上细化政策制定单元,建立目标导向为主导并与问题导向相融合的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基本出发点,尽快调整和细化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开展问题区域的精准识别,建议以县级行政区作为基本单元划分区域政策类型区,根据不同类型区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政策。梳理已经批复的各种各样的“国家战略”,确定真正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各种类型区,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和更加精细化的类型区的基础上构建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强化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整体性和政策针对性。(作者:刘慧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刘卫东 中国科学院地理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