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体制改革(1978—1998年)
科技体制改革是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中也处于关键位置。围绕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科技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使科学技术成果迅速地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使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大解放科学技术生产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央通过恢复高考、召开全国科学大会(1978 年 3 月)、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 年 12 月)、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推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实施《有效保护及实施知识产权的行动计划》等系列举措,分步骤地推进改革,激发体制活力,扩大人才队伍,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科技成果的数量与质量均有切实提升。
科技体制改革的背景因素与观念变革
科技体制改革存在内、外双重的背景因素。一方面,全面规划的科技体制,完全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已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此前,研发活动的全部流程由政府在计划模式下组织规划与实施,体制比较僵化,科研机构的人力、经费、物资等完全由政府按计划统一调配,科技与经济脱节比较严重,知识分子地位下滑,人才的管理限制过多,学术研究的气氛不浓,过于强调自力更生而忽视引进吸收先进技术的重要性。当国家事业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时,原有的体制机制呈现出一些弊端。另一方面,世界科技前沿,特别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计算机、分子生物学、空间科学与环境科学等领域日新月异。自 20 世纪 50 年代,美国持续加强基础研究,而 20 世纪 70 年代高技术产业在硅谷等地也开始独领风骚。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苏联虽不甘落后,但在总体状况下滑之后,一度出现“科学与科学家对国家的经济繁荣和发展不是必不可少”的错误观念。改革开放之初,中国虽已建立起科研与生产的体系,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但在基础科学与高技术领域却拉大了差距。
科技体制改革,首先是一场观念的变革。“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论断,确立了新的科技体制指导思想,将科学技术的地位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邓小平关于科技与生产力关系的论断,最早于 1975 年听取中科院工作汇报时提出——“科学技术叫生产力,科技人员是生产力”,这针对的就是“文革”中的弊端。在 1978 年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上,他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科学与生产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越来越显示出巨大的作用。”1988 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邓小平进一步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 1978 年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还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与“实现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论断。这 3 个重要论断,明确了科技体制改革的方向,起到了拨乱反正,解放思想,排除认识上的障碍的作用,直接影响了党和国家发展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大政方针,解放了科技人员和知识分子,在全国形成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与尊重科学的氛围,对整个社会的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都奠定了基础。可以说,“科学的春天”奏响了全国改革开放的先声。
至 20 世纪末,科技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 2 个阶段。
面向经济建设,解决“两张皮”问题(1985—1992 年)
第一阶段开始的标志为 1985 年 3 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由此,科技体制改革从全国科学大会以来科技界自发与探索的状态,正式进入到全面展开的阶段。文件指出,科技工作必须紧紧地围绕“振兴经济、实现四化”这个中心,服务这个中心。此阶段的指导思想为“面向—依靠”,即“科学技术要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要依靠科学技术”;目的是使科学技术成果迅速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使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改革运行机制、组织结构和人事制度,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
在运行机制方面。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克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国家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全国各类科研机构,根据科技活动特点与分工,进行分类管理。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动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使科学技术机构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自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此后,国务院提出要放活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鼓励科研机构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通过为社会创造财富和对科技进步作出贡献,来改善自身的工作条件和物质待遇。拨款制度是科技运行的关节点和难点。科技体制改革以拨款制度为起点,旨在克服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包办科技的弊病,改变科研对行政主管部门的依附关系。
在组织结构方面。放活科研主体,改变过多的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教育、生产脱节,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改革拨款制度、减少事业费后,促使研究院所和科研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同时,开放技术市场,加强企业的技术吸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中间环节,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应该说,这样的改革举措对原有科研机构和企业形成了不小的压力。中科院据此提出“一院两制”的构想,“把主要的科技力量投入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同时保持一支精干力量从事基础研究和高技术跟踪”,让科研力量主动向研究与开发两个方向分流,形成新的研发体系与运行机制。1980 年,陈春先等科技人员,借鉴硅谷的新技术扩散模式,走出原机构,投入“下海”创业潮,创立中关村第一家民营科技企业,开一时风气之先。
在人事制度方面。放活科技人员,主要是克服“左”的影响,扭转对科学技术人员限制过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动、智力劳动得不到应有尊重的局面,造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目的在于更好地释放出科研人员的活力。恢复技术职称制度(1977 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1986 年)、规范科技奖励制度(1993 年)等举措,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与长远需要,探索与营造有利于激发科技人才积极性与创造性的环境。
在高技术与产业发展方面。随着国家的开放,积极调整技术的引进与消化吸收、产业分工与竞争、人才引进与流动等新问题。通过建立开放实验室,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填补中国装备制造和耐用消费品等行业的技术空白,实施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举措,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科技体制。王大珩等科学家提出的《关于跟踪研究外国战略性高技术发展的建议》,反映了科研人员对当时国际科技竞争以及我国主要差距的判断,为跨越式发展寻求途径。这一建议与国家层面的改革需求十分契合,因而受到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该计划带动了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的发展,一度引领了新兴产业的发展。
“攀高峰”,力争国民经济更好地上一个新台阶(1992—1998 年)
第二阶段的科技体制改革,在前面基础上做了深化。在指导思想上,围绕中央提出的“要抓紧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力争国民经济更好地上一个新台阶”的要求,在上一阶段“面向—依靠”的基础上,增加了“攀高峰”——科学技术不仅要面向经济建设,而且要攀登科学技术高峰,进一步深化改革。
在科技系统结构改革方面,科技政策的调整思路为“稳住一头,放开一片”,促进了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化转制。1992 年出台的《关于分流人才、调整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稳住基础研究性研究、基础性技术工作和科技人员这支队伍;同时放开、放活技术开发机构,社会公益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面向社会,面向经济建设。绝大多数技术开发机构逐步由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1999 年,内贸局、煤炭局、机械局、冶金局、石化局、轻工局、纺织局、建材局、烟草局、有色金属局等 10 个国家局所属的 242 家科研机构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和转为技术服务与中介机构等。科研院所的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化转制,进一步推进了科学技术面向市场的转变,明确了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位。
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重大科技问题的咨询与重大项目的实施,显得愈发关键。1991 年,中科院恢复了中断 10 年的学部委员增选,并实现制度化。1993 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工程院,中科院学部委员改称“院士”。两院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和工程科技的最高咨询机构,为我国科技进步、重大工程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1991 年与 1997 年,国家分别启动“攀登计划”与“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这两个计划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分别聚焦重大基础性研究和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并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上,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
科技体制改革的历史功绩
科技体制改革准确地把握住了国际科技发展的基本态势,改变了以往相对封闭与僵化的运行模式,将中国科技带入到快速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代表性的成就有:①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如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合肥同步辐射加速器、“银河”系列巨型计算机、中国空间环境监测子午链工程、南极科考站、第一口大陆科学钻井的实施与研究等;②一批世界领先的原创成果,如钇钡铜氧超导材料、粮食产量预测、高分辨率水稻基因组和猪瘟兔化弱毒疫苗等;③一批重大技术装备的关键制造技术,如 2 000 万吨级露天矿主采设备、30 万千瓦火电机组、50 万伏高压输变电设备、20 万吨合成氨装置,以及家用轿车与日用电器等方面。
科学技术体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全面、最深入的一次科技体制的转变。改革以经济建设中的问题为导向,释放了科研人员的活力,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科技与产业的竞争力,增强了综合国力。科研实力从跟踪和引进,逐渐转向部分领域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