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在资源环境领域开展重点合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1-30 11:39:00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钟帅 邱华盛 沈镭 胡纾寒 张红丽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科技合作,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全球海洋支点,资源与环境

对策建议

中国和印尼未来加强科技合作尤需明确“共商”“共建”“共享”三原则,有以下建议。

基于“共商”原则明确参与科技合作的主体及其作用

在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框架下进一步落实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合作

东盟东部增长区(以下简称“增长区”)是东盟内部次区域合作组织之一,创建目标是促进欠发达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国于 2005 年 12 月正式成为增长区发展伙伴,并于 2009 年 11 月与其签订了《经济合作框架》。2017 年 9 月中国-东盟增长区贸易投资研讨会上,增长区轮值主席阿布尔 · 卡尔 · 阿隆托表达了双方可加强互联互通、食品、旅游、环境、文化和教育等领域的合作意向。建议在相关部委的指导下,联合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团队,共同推动面向增长区的资源环境领域科技合作。

进一步加强中国-印尼产学研跨国合作平台

充分利用双方产学研机构前期建立的良好基础,全面整合现有的科技和跨国经济合作体系,积极探索中国和印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相互沟通与合作的新思路,建立互利共赢的中国-印尼产学研跨国科技合作新模式,协助解决印尼当下关注的重点科技问题,设立留学生培养计划、访问学者和政府科技官员的培训计划、重大项目等。

以加快高新技术就地产业化为目标,突出双方科研机构在产学研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印尼产业合作重点已逐渐从自然资源开发等低端产业走向深加工、先进制造等高端产业,本土产业链不断扩展。印尼对外科技合作重点也从电力、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至航天、卫星通信、空间科技等高科技领域。两国未来在推进园区发展过程中需要提高投资和服务的本地嵌入性,推进高新产业技术就地加工转化,推动上下游企业联合研发、生产和制造。两国相关部委和科研机构要在科学探索和技术研发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  1  2  3  4  5  6  7  8  9  >  


[打印]

[[收藏]]

[T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