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9-01-29 11:01:00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马永欢 吴初国 林慧 黄宝荣 苏利阳等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构想

主要建议

以健全产权制度为切入点,构建系统完备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

以健全产权制度为切入点,着力明晰自然资源资产的权属关系。系统完备的产权体系是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切入点。针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不到位、权益不落实等问题,遵循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的总体要求,加快相关法律的修编,明确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权利边界和职责清单,明确自然资源资产“归谁有”“归谁管”和“归谁用”,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积极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划清不同类型的所有者、不同类别资源的边界。积极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扩权赋能,创新产权实现形式,着力解决流转不顺畅的问题。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的要求,实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将使用权有偿让渡于使用者,从而实现国家作为所有者的资产收益。

以市场化为手段,实现资源配置的公平高效。健全统一规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市场体系,实现交易的公平规范和有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价格灵活地反映资源的供求关系和稀缺程度。扩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范围,除国防、军事和民生工程外,一律不得行政划拨。

以后果严惩为导向,切实维护所有者的权益。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市场主体开发不当造成的损害,应以市场评估价值为依据进行严格赔偿;对因决策失误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或资产流失,应当终身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以统一行使所有权为依据,加快编制分级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

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是分级行使所有权的基础,分级行使所有权有利于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统一行使所有者职责体制的落地。对此,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构建分级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

落实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应科学把握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对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应由国家统一行使所有者职权。但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同时,考虑到我国地域幅员辽阔,各地资源条件差异较大,由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既有利于解决管理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问题,也有利于提高管理效能。因此,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应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编制分级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分布范围,实行集中统一与分级行使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编制分级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应坚持国家安全和国家权益至上的基本“底线”。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主要包括战略性矿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土地、国有重点林区、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地、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珍稀野生动植物种以及跨行政区的国家公园。同时,中央行使所有权的资产增值收益要上交国库并由公共财政统一支配,从而实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的全民共享。顺应“放管服”改革需要,对砂石、黏土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审批权限,可由地方政府代理行使。对这部分自然资源资产,中央政府在赋予财权、事权和人权的同时,应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全民所有的权益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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